男子特殊性癖好致女友抑郁,女子愤而起诉,法院判决引热议案例( 二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也明确规定 ,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 ,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若是黄先生以隐私或拍下的照片威胁董女士 , 或透露她的个人隐私 , 导致她名誉受损 , 精神受到损害 , 黄先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 。
两人因分手闹得不愉快 , 那些热恋期间的照片 , 也应该及时处理好 , 否则后患无穷 , 随时能成为定时炸弹 , 把自己送入万劫不复之地 。

黄先生的特殊癖好在法律上虽然没有明文禁止 , 但是违背社会主流的 , 且在某程度上是不利于身心健康发展的 , 稍有不慎 , 情趣就会变成犯罪 。
若是两人能多发展健康的兴趣爱好 , 迎着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 , 让彼此成为更好的人 , 有怎会徒生这场闹剧呢?
【男子特殊性癖好致女友抑郁,女子愤而起诉,法院判决引热议案例】(涉及隐私 , 本案中人名均为化名 ,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 仅配合叙事 。 温馨提醒:尊重原创 , 请不要抄袭搬运和转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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