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一家四口遭灭门,刑警靠一枚脚印破案,凶手竟是亲妹妹( 二 )


案发后 , 凌小娟以为自己可以坐享姐姐的财产 , 但她不知道的是 , 自己根本就没有继承姐姐财产的资格 。 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 , 财产的顺位第一继承人是:夫妻、子女和父母 。
也就是说周子雄和凌小云死后 , 他们的财产将由其父母继承 。 而兄弟姐妹只是第二顺位继承人 , 除非死者的子女、父母都死光了 , 不然凌小娟就永远无法继承姐姐的财产 。

不仅凌小娟的计划泡汤了 , 她杀人的罪行也被曝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罪 , 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 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 , 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2011年广西一家四口遭灭门,刑警靠一枚脚印破案,凶手竟是亲妹妹】结合凌小娟的行为 , 法院认为她同时还构成了入室盗窃罪 。 考虑到凌小娟的手段残忍 , 动机卑劣 , 对社会造成了巨大震动和不利影响 , 严重危及了其他市民的生命安全 , 因此法院两罪并罚 , 对凌小娟和两名同伙判处死刑 , 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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