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一桩年轻情侣与男室友合租引发的伦理悲剧( 二 )


张兵的行为涉嫌QJ罪 , 本罪是违背被害人的意愿 , 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 , 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 , 不论是否自愿 , 以QJ论 , 从重处罚 。 情节严重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张兵虽然没有得逞的 , 但是他已经着手了犯罪行为 , 且并非因自我意愿中止 , 而是因被害人反抗激烈 , 所以他属于犯罪未遂 , 依旧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只是比照既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 一念天堂 , 一念地狱 , 虽然结果没有公布 , 但相信他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
这个案件也警醒我们 , 要注意生活中的小细节 , 尤其是在合租时 , 不管室友之间多么熟悉 , 防人之心不可无 , 谨慎小心 , 才能消除坏人的可趁之机 。
(涉及隐私 , 本案中人名均为化名 ,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 仅配合叙事 。 温馨提醒:尊重原创 , 请不要抄袭搬运和转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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