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好心扶起86岁老人,家属索要赔偿:没事扶她干嘛?


一对夫妻好心扶起86岁老人,家属索要赔偿:没事扶她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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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好心扶起86岁老人,家属索要赔偿:没事扶她干嘛?



“是老人自己摔倒的 , 有视频为证 , 网友们给我评评理!”近日 , 湖南衡阳 , 一对夫妻好心扶起一86岁老人后 , 被老人儿媳上门质问“你没事扶她干嘛? , 并被索要赔偿!(来源:广州交通电台)


事情是这样 , 黄先生与妻子经营一家摩托车专卖店 。 4月12日 , 黄先生的店门口走过一位步履蹒跚的86岁老人 。 这位老人突然自己摔倒后 , 黄先生出于好心 , 立即上前将老人扶起 , 黄先生的妻子见状也赶紧从店里拿出一张凳子 , 给老人坐下休息 。

可让黄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 , 事后老人的二媳妇突然找上门声称 , 老人在黄先生店门口摔倒后 , 掉了一颗牙 , 因此黄先生需要赔偿 。 黄先生非常委屈地说 , 是老人自己摔倒的 , 他只是出于好心去扶老人 , 老人受伤与他没有关系 , 并准备拿监控视频给老人二媳妇查看 。


可是对方却说我不看视频 , 反正人是在你店门口摔倒的 , 你这里不能停车 , 而且 , 你没事扶她干嘛?因此黄先生必须赔偿 。
【一对夫妻好心扶起86岁老人,家属索要赔偿:没事扶她干嘛?】

最后 , 黄先生万般无奈之下 , 把事发监控视频发到网上 , 希望网友们给他评评理 。


其实从老人二媳妇说“我不看视频”来分析 , 其大概率是已经从老人口中得知 , 确实是老人自己摔倒 , 而黄先生夫妇也确实是出于好心 , 将摔倒的老人扶起来并搬出凳子 , 让人老人休息的 。 如果从这一点来看 , 不仅黄先生不仅没错 , 还值得我们学习、点赞!


但是 ,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 黄先生在公共道路上摆放摩托车经营 , 确实违法了 。


根据《城市管理条例》规定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共道路、人行道上 , 摆摊设点、出店经营、堆放物料或者其他设施 。


那么黄先生占道经营的行为 , 需对老人摔倒负责么?


《民法典》第1256条规定 , 行为人在公共道路上停放、堆放妨碍通行物品 , 造成他人损害的 , 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


从视频来看 , 老人确实因为摩托车挡住了人行道的通行 , 致使老人只能从人行道与马路边上行走 , 老人正是因此而不小心拌到人行道与马路之间的台阶而摔倒的 。 因此从这里来看 , 黄先生的占道经营 , 确实具有一定的过错 。 但是客观地说 , 老人个人也应负有注意义务 , 所以其个人也需要对此负一定的责任 。


需要强调的是 , 该规定还明确指出“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 , 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


意思就是说 , 人行道的管理者如何不能证明 , 其之前对黄先生的占道经营行为 , 已经尽到了相应义务的话 , 老人家属与黄先生打起官司并将人行道的管理者也列为被告的话 , 人行道的管理者也应当对此承担一定的责任 。


有网友说 , 老人二媳妇是受了“谁伤谁有理”的观念所影响 , 因此想从过程中找到黄先生具有其他方面的过错 , 并希望能够以此获得一笔赔偿金而已 。 但其孰不知其的行为 , 不仅寒了黄先生的心 , 还可能导致其他好心人 , 以后再也不敢扶摔倒老人的结果发生 。


对此 , 大家有什么不同的看法么?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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