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付了1970元的嫖资,与失足女发生关系后,为何被控强奸?( 二 )




赖某在二审的时候提出自己不知道韦某事是被迫卖淫的 , 推翻了自己在一审期间的口供 , 试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 试图制造自己韦某发生关系 , 是卖淫嫖娼的关系 , 不是强奸的犯罪行为 。


赖某认为反正二审又不加重刑罚 , 如果上诉推翻一审口供能够减刑的话 , 岂不是赚了 , 但是二审法院会如赖某所愿吗?


赖某的口供在一审的时候经过原被告双方的质证 , 已被法院采纳就是铁定的事实 。 同时还有受害人韦某的口供以及周某的口供可以相互印证 。 即便是赖某二审突然推翻自己的口供 , 也是不被法院采纳的 。


二审法院依然认定一审法院的事实 , 认定赖某是在明知道韦某是被迫卖淫的情况下 , 强行与之发生关系 , 属于强奸罪 。


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 判决赖某犯强奸罪 , 判处有期徒刑4年 。


赖某本来可以成为英雄的 , 本来可以见义勇为的受人尊敬的 , 但是赖某不仅不帮助韦某逃跑 , 反而趁人之危与韦某发生关系 , 从有可能的英雄变成了现实的阶下囚 , 是咎由自取 , 不值得同情 。
【男子付了1970元的嫖资,与失足女发生关系后,为何被控强奸?】

所以我们一定要遵纪守法 , 同时要勇于与违法行为犯罪行为作斗争 , 见到犯罪行为要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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