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方对待毒品、毒贩的区别


东西方对待毒品、毒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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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方对待毒品、毒贩的区别


【东西方对待毒品、毒贩的区别】说起毒品 , 国人心中就是想到的是大烟、想到的是林则徐虎门销烟 , 想到的是吸食毒品家破人亡 。 只要三观正的国人 , 对待毒品都是一个态度:那就是全面铲除、禁止吸食、贩卖、制造、运输 。
近期 , 国内各个地方都有群众种植罂粟的报道 , 有的人不认识罂粟 , 觉得花好看;有的人 , 贪嘴 , 觉得罂粟的幼苗做绿叶菜好吃 。 但是这些都应该坚决抵制 , 毕竟毒品就是毒品 , 更应该防范于未然 。


这是毒品 , 禁养
国内武警、边防缉私警察 , 禁毒警察 , 禁毒所等等 。 国家投入众多人力物力把毒品拒之国门外 , 消灭在萌芽状态 。 根除毒品 , 严防新型毒品祸害群众 。
可是 , 坚固的堡垒往往从堡垒里面被打开 。 禁毒 , 需要大家共同学习禁毒知识、需要大家共同参与抵制毒品 。
周二 , 4月26日 。 美国总统拜登 , 签署了特赦令 , 在总统任期内首次使用了他的宽大处理权 , 减刑75名非暴力毒品犯罪者 。 大麻之类的轻度毒品 , 在美国合法吸食 。 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 , 美国总统拜登特赦毒品犯罪者 , 是为了赢得选举 , 而不是吸食毒品有意身心健康 , 我们更要清醒的认识到 , 美国合法吸食毒品的人 , 大部分是底层民众 , 不少所谓的上层精英 。

回过头来 , 再看看 , 除了我国严厉对待毒品 , 其他国家对待毒品是什么样的?
4月27日 , 也就是今天 , 新加坡在驳回上诉后 , 以贩毒罪处决智障人士 。 也就是说 , 智障人士、精神患者 , 不再是毒品的免死牌 , 犯罪依然要处于刑法!

4月25日马来西亚国民Nagaenthran K. Dharmalingam , 向新加坡贩运海洛因而被判处死刑 。 34岁的马来西亚公民Nagaenthran K Dharmalingam于2009年因将42.7克海洛因带入新加坡而被捕 。 他于2010年被定罪并被判处死刑 。 处决已经于本周三 , 也就是今天完成 。
之所以 , 2010年判决死刑 , 今天才执行死刑 。 是由于Dharmalingam的案件引起了国际关注 , 包括联合国 , 马来西亚总理Ismail Sabri Yaakob和英国亿万富翁Richard Branson。 他的律师多次上诉 , 上诉理由是Dharmalingam是智障人士 , 以此推翻处决判罚 。
从结果上看 , 新加坡坚持了禁毒的决心 , 最终驳回了智障人士这一理由 , 以事实为判决依据 , 判处Dharmalingam死刑 。
新加坡拥有世界上最严格的禁毒法。 贩运一定数量的毒品(15克ji及其以上的海洛因)就可以被判决处于死刑 。 这个判决比国内的刑法重了很多 。
不要羡慕美国关于毒品的政策 , 美国底层人民除了投选票的时候他们是美国人民 , 其他的时候就是被剥削的新型劳工 。 至少 , 在国内 , 有政府能想到改善底层民众的生活条件 , 改变底层群众的晋升渠道 , 虽然离大家的期望还有一段距离 , 但是我们要看到的是相比以往 , 有了很大的进步、很大的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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