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女大学生与老板恋爱,发现老板已婚后索赔100万,法院判了( 二 )


虽然小李的主张不能成立 , 但结合本案的案件 , 二审法院酌情判决陈某需向小李赔偿5万精神损失费 。
值得一提的是 , 我国法律明确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 , 实行的是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 婚姻关系具有专一性和排他性的特征 。 有些人可能认为婚外情是道德上的问题 , 但实际上也会涉及到法律上的一些问题 , 因为配偶婚外情而提起诉讼 , 索要精神赔偿的案例也不在少数 。
2001年出台的婚姻法便增加了“离婚过错赔偿原则”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导致离婚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2021年起施行的民法典中对此又添加了一条——“(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既然选择了婚姻 , 应当承担起家庭的责任 , 像该案中陈某的做法 , 不仅需向小李支付5万的赔偿 , 而且这事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 , 其婚内出轨的事情也不可能瞒住自己的家人 , 对自己的妻子以及儿子也可能造成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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