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女子夜店醉酒于包厢内,遭俩客人捡尸,最终酿成悲剧( 二 )


赵某和钱某终将自食恶果 , 得到他俩应有的惩罚 。 趁女子烂醉 , 实施不轨行为 , 是为“捡尸” , 实为涉嫌犯罪 。 即使至今有不少男子因为“捡尸”获刑 , 但“捡尸”非但没有绝迹 , 反而有的引以为荣 , 形成了捡尸文化 。

在这种恶劣、低俗的文化影响下 , 部分男性自建“捡尸组”“捡尸群”等讨论区 , 在里面侃侃而谈过往“风光”经历 , 向新手传递经验 , 更有甚者 , 罔顾法律 , 直接将“捡尸”成果拍摄成册 , 上传网络平台 , 还引来一堆“吃瓜群众”围观叫好 。
这类人的行为实在疯狂至极 , 令人难以解读出他们的所思所想 。 鲁迅曾说“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 , 人有千面 , 恶有千种 , 有些人徒留兽性 , 不值得任何同情与尊重 。 对于女性而言 , 避免“捡尸”这类群体的最好方式是时刻保持清醒 , 别让酒精彻底麻痹大脑 。
无论从事陪酒行业 , 还是与朋友、同事等群体喝酒放松 , 都应持有一定的安全意识 , 若一味放纵自己 , 将安全防线全寄予法律威慑 , 只会得到不可挽回的后果 , 毕竟法律只是事后的一种“补救”与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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