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25岁女子遇害案”解析:经济拮据竟心生歹念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25岁女子遇害案”解析:经济拮据竟心生歹念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25岁女子遇害案”解析:经济拮据竟心生歹念】今天的案例 , 发生在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
罪犯季某系眉山青神县人 , 2018年1月 , 季某在成都市成华区某小区租了一套房子 , 因经济拮据 , 季某打算入户抢劫独居女性 , 为此准备了透明胶带、尖刀、钉锤等供作案之用 。
同年4月4日13时许 , 季某携带装有上述工具的背包外出伺机作案 , 在小区单元楼下遇到独自回家的被害人王某(女 , 殁年25岁) , 攀谈中获悉王独自租住在该单元某房间 , 遂决定抢劫王 。 季某与王某一同乘坐电梯上楼 , 尾随对方进入其房间 。 在房间内 , 季某对王某言语威胁 , 用透明胶带缠绕王颈部、腰部、脚部等处将王捆绑于塑料凳上 , 劫得王现金100元及苹果手机一部(价值969元) 。 恐罪行败露 , 季某持钉锤击打王某头部数下 , 持尖刀捅刺王颈部、左胸部等处数十刀 , 致王左颈总静脉、左肺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 季政返回自己租住的房间收拾衣物后逃离 , 并将劫得的苹果手机变卖 。

配图
2018年4月24日 , 季某犯抢劫罪 , 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逮捕 ,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 , 抢劫罪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 , 于2018年9月28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 季某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 , 判处有期徒刑10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决定合并执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罚金10000元 。
宣判后 , 季某不服 , 提出上诉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 , 于2019年12月12日作出二审裁定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并依法报请最高院核准 。
2020年6月17日 , 最高院经复核后核准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季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决定执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 。
最高院经复核认为 , 被告人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使用暴力手段劫取被害人的财物 , 后为灭口而杀害被害人 , 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 。 季某预谋抢劫 , 入户劫取独居女性财物 , 后为灭口采用锤击头部、刀刺颈部、胸部等方式将被害人杀害 , 犯罪性质、情节恶劣 , 手段残忍 , 社会危害大 , 罪行极其严重 , 应依法惩处 。 对季政所犯数罪 , 应依法并罚 。 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定罪准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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