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篁村社区“1人死亡命案”后续:主犯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篁村社区“1人死亡命案”后续:主犯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今天的案例 , 发生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 。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篁村社区“1人死亡命案”后续:主犯一审被判无期徒刑】罪犯文某新系广西灌阳县人 , 和被害人文某(殁年35岁)系桂林老乡 。
2010年11月28日 , 被告人文某新认为老乡被害人文某(男 , 殁年35岁)敲诈其 , 遂纠集蒋某红(已判刑)及“陈某”、“七久哥”(两人均另案处理)欲报复文某 。 当日14时许 , 文某新、“陈某”到东莞市南城街道沙苑市场分别购买一把西瓜刀 , 蒋某红、“七久哥”各持一把匕首 , 四人持上述刀具来到东莞市南城街道篁村社区下墩村找到文某 。 文某欲逃跑 , 文某新、蒋某红、陈某、“七久哥”持西瓜刀、匕首上前朝文某手臂、肩、背等身体多处部位乱砍、乱刺 , 致文某受伤倒在南城区下墩村的出租屋门前 。 作案后文某新等四人逃离现场 , 文某新当天逃往了广西南宁 , 而其余三人则逃往了广西桂林 , 被害人文某被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 经法医鉴定 , 被害人文某系被他人用锐器刺、切、砍致全身多处创口并左上臂离断、右肺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
案发后 , 同案犯相继落网 , 其中同案犯蒋某红最后在潮州落网 , 因此案被判刑14年 , 剥夺政治权利4年 , 赔偿文某父母经济损失22.3万余元!

2020年5月31日 , 潜逃10年之久的文某新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刑事拘留 , 2020年7月3日 , 文某新被执行逮捕 。
2020年9月29日 ,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故意伤害罪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文某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 致一人死亡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 本案事出有因 , 结合被告如实供述主要的犯罪事实 , 可对被告人文某新予以从轻处罚 。
2020年12月24日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文某新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责令其连带赔偿文某父母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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