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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高架上连撞我五次 , 我怎么和他调解!”山东青岛 , 聂先生在高架上想超过前面站着中间和右边车道的越野车 , 越野车却暴躁的在高架上别车 , 自己就按了喇叭提醒 , 谁知越野车猪更嚣张的开在聂先生前面 , 故意别车踩刹车 。
因为下雨视线不好 , 聂先生就赶紧开到慢车道 , 越野车却跟上来多次继续别聂先生的车 , 差点导致聂先生撞上护栏 。 聂先生很生气 , 一踩油门也别了越野车一次 。
此时越野车主暴怒 , 对着聂先生的车屁股 , 在车来车往的路上连续撞击四次 , 现场极度危险 , 聂先生害怕出意外 , 赶紧停车 , 而越野车却再次撞到聂先生 , 他立刻报警 。 而越野车则嚣张的直接开走 。
聂先生经过对车进行修理共花了1万多元 , 经过鉴定车损为5128元 。 警察找到越野车主后建议两人调解 , 但越野车主丝毫没有认错的意思 , 反而掏出15000元说赔偿 , 更是号称自己朋友多 , 这钱就当是交个朋友 。
聂先生被对方嚣张无理的态度气得不轻 , 坚决要求警方立案 , 而当地警方却多次劝他调解 , 迟迟不立案 。 随后聂先生被民警告知对方对5128元的鉴定不认可 , 要求再次鉴定 , 目前仍未立案 。 警察再次建议两人调解结束但被聂先生拒绝 。
聂先生称自己必须要走法律程序 , 对方是在无视他的生命 , 刑事立案起点是5000元 , 对方要求再次鉴定就是为了逃避刑事责任 , 他必须走法律途径 。 (来源生活在线)
#法仪说法#
太让人气愤了 , 越野车主究竟是何方神圣 , 竟敢在路上公然撞击他人后嚣张的离开 。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当地警方为何在找到车主后 , 一而再再而三的劝聂先生调解 , 难道越野车主的势力大到让警察也要为他说话了吗?
从法律上来说 , 无论越野车主是否认可聂先生对车损的5128元鉴定结果 , 都不会影响越野车主构成刑事犯罪的认定 。
聂先生所说的5000元才是刑事立案的起点 , 可能是针对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数额要求 , 而越野车主要求再次鉴定的原因可能也是希望将数额降到5000以下 , 这样就寄希望自己连撞五次的行为只是治安处罚 , 而不是刑事犯罪 , 但这种想法太过于天真!
越野车主的行为还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 这个罪并不要求犯罪数额 , 而是要求犯罪行为和犯罪的危险性 。
本案中 , 越野车主不顾车来车往 , 公然从高架上的快车道追击聂先生到慢车道 , 在此过程中多次别车、恶意踩刹车 , 此时给聂先生和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造成巨大的危险 , 已经是属于危险驾驶行为 。
此后 , 越野车主追至慢车道 , 又再次连续撞击聂先生的车尾 , 在四次撞击下导致聂先生直接撞到护栏上 , 而越野车经再次撞上来 。
他的这种行为是对道路上公共安全的一种重大威胁和破坏 , 严重影响其他司机的生命财产安全 , 理应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 。
因为这种行为的危险性极高 , 法律直接规定只要是有了这种危险行为 , 即便是没有出现危害后果也要重罚 。 没造成严重后果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有严重后果的都可以判死刑 。
所以聂先生坚持追究越野车主的刑事责任是对的 , 其实不用他坚持 , 警方按理说也应该追究越野车主的犯罪责任 , 即便不是毁坏财物 , 至少也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 只是为何警方多次建议调解 , 其中必有隐情 。
【男子在高架被连撞五次,对方嚣张离开,报警被建议调解:他朋友多】这件事既然被报道出来 , 后续就一定要关注 , 越野车主的行为让人太愤怒 。 当然 , 聂先生在当时别车的行为也是错误的 , 路怒司机却是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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