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早没第三方支付 , 线下贸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 后来有了网购 , 如果没有第三方支付 , 要么是买家先付钱存在卖家不交货的可能;要么由卖家先发货但也有买家不付钱的可能 。 正因为有这个漏洞 , 后来才冒出来类似支付宝 , 买家把钱打给第三方支付公司 , 卖家把货发给买家 , 等买家收到后 , 第三方支付公司再把钱打给卖家 。
第一批支付牌照从2010年底获批 , 典型就是支付宝 , 陆续批了200多家 , 再后来就很难有企业拿到支付牌照 。
再回到P2P
P2P最早成立于2007年 , 第一张支付牌照是2010年批的 , 最开始的P2P在资金交易时完全处于裸奔状态 , 没有保护 。 当时走账时 , 投资人要么直接把钱汇到P2P公司 , 要么直接把钱打给平台老板 , 然后平台再把钱打给借款人 。 资金经过平台周转后 , 随时有老板卷款跑路的可能 。
因为支付环节存在重大漏洞 , 又因为余额宝横空出世 , 到了2013年下半年 , 被骗子盯上后引来第一波“跑路潮” , 跑路的性质要比暴雷的性质恶劣很多 , 跑路后 , 投资人连平台都联系不上 , 且有血本无归的案例!
第一波P2P“跑路潮”后 , 有很多第三方支付公司拿到支付牌照 , 像淘宝之类网购 , 用第三方支付后 , 几乎很难听到有道德风险的案例 , 然后P2P才开始引入了第三方支付当资金通道 。
最开始能上线第三方支付的P2P都是很牛的 , 投资人把钱打给第三方支付公司 , 然后三方支付公司再把钱打给借款人 。 但这个模式中 , 即没有起到资金隔离的作用(因为第三方支付公司没有为投资人和借款人开具独立的资金账户) , 也没起到审核借款人、借款项目、资金用途的真实性作用 , 漏洞很大 , 平台随便包装个假的借款人或者项目 , 就把钱圈走了 。 所以这个模式在《网贷暂行办法》出台之前 , 就被否决了 。
2016年《网贷暂行办法》出台后 , 明确要求P2P公司必须上线银行资金存管 。 银行在做资金存管时也有一定的门槛准入 , 上线银行存管后 , 跑路的案例的就聚减了 。 当年又是银行存管 , 又是备案 , 又是律所和会所的尽调报告 , 直接把中小型的骗子都吓跑了 , 但吓不跑大骗子 , 大骗子伪装的更好 。 为了圈钱 , 到处找融资工具 , 饶了一大圈 , 发现漏洞最大的还是P2P、伪私募、伪金交所 。
银行资金存管虽然起到了隔离各方资金的作用 , 但它不会去审核借款项目的真实和资金用途(因为成本太高了) , 有了这一条 , 平台就有很大的操作空间 , 除了假标圈钱 , 哪怕是找信用非常弱的714高炮那类借款人借钱 , 在放款时就扣了大量的砍头息 , 人头费 , 就等同于把资金变相转移走了 , 最后剩下一堆烂账或者假标留给投资人 。
找银行做资金存管的作用 , 在P2P中也被印证是行不通的 。
股票、公募基金、标债资管的交易 , 这些里面用的都是资金托管 , 只有实力比较强的银行或者券商才有资质做第三方资金托管 , 资金托管不仅可以起到隔离各方资金的作用 , 而且它还要审核项目真实性、资金去向和用途是否符合托管合同的要求 。 从过去几十年标准化资产的交易看 , 用资金托管的暂时还没听说有被骗子钻了漏洞的 。
资金托管未来应该是趋势 。
因为有读者反映通过某些第三方买的村镇银行存款产品 , 当时转账时储户的钱并没有直接转到银行的收款账户上 , 而是打给了第三方支付账户 , 这类模式 , 就有小概率存在像P2P当年交易模式的漏洞 , 当然应该大多数交易都是正常的 , 而且通过第三方买的是否进了银行的表内业务也存疑 。
当然小储户可以装不懂 , 管它合规不合规 , 合法不合法的 , 就一口咬定自己买的是存款 , 出了事不解决就叫苦了 , 国情嘛 , 很多时候还是会顾及民意和舆情的 , 最终估计还是会解决 。
【由村镇银行聊第三方支付】我是大佛 , 持证理财规划师 , 拥有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 , 著有《投资理财实战:财商思维与资产组合配置策略》一书 , 财经专栏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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