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参加同学聚会,自食恶果追悔莫及( 二 )


另外 , 如果由王某抚养孩子 , 张女士是享有探望权的 , 除非有证据证明张女士探望这个孩子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利 , 那么法院会依法中止探望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 , 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 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判决 。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 ,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 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 , 应当恢复探望 。

到头来 , 张女士白白给王某生下了一个儿子 , 自己却一无所得 , 对此 , 张女士追悔莫及 , 如果早知是这样的结果 , 她一定不会去参加同学聚会 , 就算去参加了同学聚会 , 也不可能答应王某的请求 。
而且张女士也没法再状告王某QJ , 只能自食恶果 , 将此事当成一个教训 , 并且她还有一个孩子要养 , 只希望张女士能早日走出这事的阴影 , 避免再上当受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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