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参加同学聚会,自食恶果追悔莫及


女子参加同学聚会,自食恶果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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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参加同学聚会,自食恶果追悔莫及


同学一场 , 便有着同窗情谊 , 而情是人生中必不可缺的一部分 , 但人的情感却又是复杂的 , 这也就使得一场同学聚会后 , 容易出点事 。

(注:本文人名均为化名 , 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
张女士就在初中同学的热情邀请下参加了一场聚会 , 时隔几十年再相聚 , 大家确实都有着很大的变化 , 有人谈论自己的事业 , 有人谈论家庭和孩子 , 话题不少 , 氛围很快就活跃起来 , 张女士也有些高兴 , 喝了不少酒 。
这些年 , 张女士经历了升学、工作、结婚、抚养孩子等事情 , 日子过得并不轻松 , 尤其是张女士的丈夫早早离开了人世 , 之后张女士 , 独自抚养孩子 , 没有选择再嫁 , 家庭的重担便是压在了张女士的身上 。
张女士习惯了为生活操劳 , 但神经却是紧绷的 , 所以在这场聚会上 , 因为气氛的活跃 , 也不是人人都爱攀比 , 张女士感到了片刻的放松 。 聚会结束时 , 张女士因为饮酒过量已经醉了 , 张女士本想着等缓缓再回去 , 不过一名男子走了过来 , 装作好心地表示可以送她回去 。
其实在聚会上 , 张女士与该名男子并没有什么交流 , 还是男子主动告诉了张女士他的名字——王某 , 王某与张女士同校但不同届 , 不过张女士心想既然是同校 , 那也是有一份情谊的 , 便没有多想 , 跟着这人走了 。
然而第二天 , 张女士却是在酒店的房间内醒了过来 , 身边还躺着王某 。 这样的情况令张女士十分惊讶 , 如果张女士在这时候选择报警 , 王某很可能因为涉嫌QJ罪而被法院判刑 。

在司法实践中 , 是否违背妇女意志 , 不应只从表面上看妇女有无反抗、拒绝的表示 , 还应考虑妇女是否能够反抗、是否知道反抗、是否敢于反抗等情况 。
在该起事件中 , 张女士是处于醉酒的状态 , 性反抗能力削弱 , 且存在不知道反抗的情形 , 王某的做法是趁人之危 , 是能被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 。
不过王某却向张女士提出了一个荒唐的请求 , 但他并不是请求张女士别报警 , 而是对张女士说自己想要个儿子 。 如果张女士能满足他的这个愿望 , 他愿意送张女士一套房 , 还有公积金里的6万元 。
人性是经不起钱财的考验的 , 一套房和6万元对张女士的诱惑很大 , 因此张女士答应了 。 据张女士事后所述 , 当时她同意去做了试管婴儿 , 为此还花费了两年的时间才怀上王某的儿子 , 但当儿子出来后 , 王某却没有当即兑现承诺 。
王某的态度发生了变化 , 先是以单位的原因为由把孩子落户到了其兄长的户口上 , 但孩子长到8岁时 , 其实都是张女士在抚养 。 时间长了 , 张女士便认为自己受到了王某的欺骗 , 但她并不甘心 , 因此去找了王某的母亲 , 也就是孩子的奶奶 。

【女子参加同学聚会,自食恶果追悔莫及】然而孩子虽然被接走了 , 但王某直接不再理会张女士 , 即使张女士找到了王某的单位 , 强行见到了王某 , 却是遭到了王某的暴打 , 张女士便又只好找了媒体曝光 , 要求王某兑现承受 。
不过这事就算是闹到了法院 , 张女士也难以如愿以偿 , 如果王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了张女士 , 让张女士生下了他的孩子 , 实际是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 , 违反了公序良俗 , 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伤害 , 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
根据民法典第八条的规定 ,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 不得违反法律 , 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 妻应当互相忠实 , 互相尊重 , 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 , 互相帮助 , 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
因此哪怕王某与张女士就此事签订了协议 , 该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 张女士无法请求判决王某把房子和6万元给她 。

不过考虑到孩子是王某的非婚生子 , 根据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 , 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张女士独自抚养了孩子八年 , 王某未支付任何抚养费 , 考虑到张女士的实际情况 , 以及具体案情 , 法院可能会酌情让王某支付给张女士一些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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