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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思考一个问题:男女朋友之间的殴打行为 , 是不是“家暴”?能不能叫“家暴”?
会有这个问题是因为80万网红江某身上发生了一件极为戏剧化的事情 , 这个事情还得从她和“妖X的大号”开始说起 。
江某和“妖X的大号”都是某平台上的短视频达人 , 不过江某本身有80万粉丝 , 主要是以脸和分享日常来吸引粉丝 , “妖X的大号”则是30多万粉 , 内容以干货为主 。
两人是怎么认识成为男女朋友关系的 , 这就是除当事人和粉丝以外不知道的谜了 , 总之恋爱以后两人的互动看起来也挺黏糊 。
尤其是在江某貌美如花、凹凸有致 , 看起来还挺白富美的情况下 , 哪个男人拥有这样的女人还有空去看别的人?何况“妖X的大号”还是离异男人 , 对她舔来舔去简直就是正常情况 。
然而出轨这件事总是对全人类一视同仁 , 江某最终还是发现了“妖X的大号”的不对劲 。
【捉奸事件回顾:女网红男友出轨粉丝,女友现场捉奸,场面一度失控】“妖X的大号”嘴上对她说去上海虹桥上课 , 实际上出门以后就再也不接电话了 , 女人的自觉让江某心中忐忑 , 经过好一番调查以后 , 她悚然发现 , “妖X的大号”原来是真的出轨了 , 马上就要和女粉去酒店开房!
江某哪里坐得住 , 马上就带着一堆人到了酒店 , 一番操作以后 , 敲开了“妖X的大号”的房门 , “妖X的大号”看见她似乎并不吃惊 , 还格外嚣张跋扈 , 死鸭子嘴硬说对方是朋友 , 结果江某一连质问 , 立马就让他哑口无言 , 原形毕露了 。
这时候江某想抓住第三者 , 结果“妖X的大号”突然暴起 , 将江某直接殴打在地 , 场面一度无比混乱 , 幸好被一旁工作人员阻拦 。
之后江某做了伤情鉴定 , 不过始终咽不下这口气 , 就把抓包全过程的视频放在了网上 , 引来了无数围观群众对“妖X的大号”进行谴责 。
在这些谴责里 , “家暴”的字眼出现的频率非常高 , 连带着相关的讯息也写着“家暴” , 以至于很多人还把江某和“妖X的大号”的身份理解为了夫妻 , 问都这样了为什么还不离婚 。
所以其实部分人也清楚男女朋友之间的殴打行为 , 其实并非完全为法律意义上的“家暴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 , 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男女朋友之间只要没有领结婚证 , 就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的保护范围内 , 不算家庭成员 。
当然有一种情况下 , 就算是男女朋友也可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保护 , 因为其附则进一步表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 , 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
所以除家庭成员之外 , 如果是同居的男女朋友也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 殴打行为属于家暴行为 。
但是江某和“妖X的大号”并未同居 , 所以报警以后 , 伤情鉴定并未达到轻伤以上级别的情况下 , 不能以故意伤害罪对其定罪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 , 致人重伤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对“妖X的大号”最多只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 , 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一般会先进行调解 , 调解之后“妖X的大号”称给了江某10万元 , 此事算是告一段落 。
所以非家庭成员、非同居之下的一般男女朋友之间的殴打行为 , 不是家暴行为 , 属于一般性违法行为 , 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达到轻伤级别可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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