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准新娘遭奸杀,警方通过一件外套追凶,前科案犯终落网( 二 )


律师观点杨涛身为一名刑满释放人员 , 不知珍惜重新获得的自由 , 于出狱后两个月再次犯案 。
杨涛见独身一人的刘灿 , 尾随其到无人的巷子内 , 将其逼迫到河边空气实施QF , 并且在作案中导致刘灿死亡 。

见刘灿已死 , 杨涛拿走其身上的财物 , 丢弃身上带血的衣物逃走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杨涛采取胁迫的手段 , 对受害人实施QF , 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 杨涛于作案后拿走受害人身上财物 , 其行为构成抢劫罪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致使被害人死亡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杨涛犯QJ罪和抢劫罪 , 并且有作案前科 ,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 , 数罪并罚 , 应判处其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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