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6日 , 张丽华因拐卖儿童罪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
戴斌与刘玉的所作所为固然是不对的 , 但他们在努力地寻找与弥补自己所犯下的错误 。
丈母娘张丽华为了自家的名誉不受损失 , 竟然牺牲掉一个刚出生的孩子的性命 。
【案例:男子酒后把小姨子当媳妇并令其怀孕,丈母娘举动让人愤怒】这种行为违背人伦、违背道德、违背法律 , 十年的牢狱之灾是她应得的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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