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南京小伙扶起摔倒老人,反遭老人索赔14万,现在如何?( 三 )


就说警局“装修”竟然会造成内部资料的遗失 , 那么一个渎职肯定是跑不掉了!

可即便是这样 , 警局还是声称证词失踪 , 这就难免引起外界的猜测 , 网友们纷纷认为 , 肯定是老太太的儿子 , 在背后动了手脚!
但是 , 只能说但是了 , 这一切只不过是网友的臆测罢了 , 根本就没有实质证据表明 , 所以法院还是采纳了警局的说法 。
于是在2007年本案开庭一审的时候 , 双方纷纷争执不下 , 彭宇十分委屈地诉说道 , “自己只是去扶她 , 根本就没有撞她!”
可是对于彭宇的说法 , 主审官王浩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法官 , 公开回道 , “不是你撞的 , 你为什么要去扶?”
一句话当即“引爆”整个网络 , 这句话在初次听来竟然让人觉得十分有道理!既然不是你撞的 , 你为什么要去扶?
王浩顿时成为无数网民口诛笔伐的目标 , 什么时候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 需要抱有目的了?单纯地做好人好事不行吗?
可以说王浩的一句话 , 立刻使得摔倒老人从个人的道德素质问题上升至全民法律责任上来!

而一审也因为双方都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而宣布暂时休庭 , 而在没过多久后 , 一审第二次庭审开始了 。
在此次庭审中 , 法院表示当事人以及目击者的证词 , 已经确认丢失 , 要求双方重新提供证据 。
同时在这一次庭审中 , 彭宇也自称道 , 自己下车的时候 , 的确撞到一个人 , 不过自己很确定 , 那个人不是徐老太!
但是徐老太却抓住这点 , 对彭宇进行谴责 , 声称彭宇所承认撞到的人就是自己 , 他只是想逃避责任罢了 。
就这样第二次庭审再次不欢而散 , 法院宣布暂时休庭 , 等待第三次庭审 , 2007年7月6号 , 第三次庭审开始 。
而在这一次庭审现场 , 徐老太的儿子潘辉竟然当庭向法院提供了一份“关键性证据” , 一份已经被警方和法院双方宣称 , 已经丢失的一份证据!
潘辉拿出了彭宇第一次的笔录!只不过这份笔录是潘辉自己用手机拍下来的 , 并不是纸质文件!
在这份笔录上 , 彭宇亲口承认是自己撞倒了徐老太 , 对此彭宇当场就表示了质疑!

难道就凭这几张照片可以当成呈堂证供?而且还是几张 , 已经被法院认定为丢失文件的照片?
同样的 , 潘辉的这个举动再次引起外界的议论 , 更加加深了外界对于潘辉在背后动手脚的猜测!
当时网友们纷纷猜测 , 会不会是潘辉拿走了这份笔录 , 随后从中挑拣出对自己有利的一部分 , 然后作为证据提供?
对此潘辉以及他的家人纷纷表示道 , 这是不可能的 , 当时就是彭宇自己承认撞倒老人的!
可是事情发展到这一步 , 无论是潘辉亦或是他的亲属 , 他们所说的话 , 究竟还有几分可信度 , 尚值得商榷 。
不过这时彭宇却表示道 , 自己当初扶起老人的时候 , 徐老太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 , “不会连累你们的” 。
这点法院在求证了目击者陈二春大爷后 , 得到了陈大爷的证实 , 可是陈大爷也再次表明 , 自己不清楚事发前的过程 , 自己只是在她摔倒后 , 看见彭宇去扶才过去帮忙的 。

至此本案审理到这里已经很难辨明谁是谁非了 , 法院一边拒绝了徐老太索要的13.6万的经济赔偿 , 但是另一边却也认为彭宇需要承担责任!
于是在2007年9月3号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宣判 , 要求彭宇赔偿徐老太45876.36元的损失 。
这个判决一经公布 , 不仅引起徐老太以及彭宇两个当事人的不满 , 就连网友都认为判决有误 。
因为在现行法律中 , 其实有这样一个通用原则 , 那就是“疑罪从无” , 就是只要没有实质的直接证据表明 , 你与这件案子有关 , 那么你就是无罪的 。
像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 , 辩护律师就是通过这一点 , 成功打赢了这起官司 , 疑罪从无!
可是在这一次案件中 , 南京市法院并没有遵守这个规则 , 反而采取了“疑罪从有”的态度 , 认定彭宇需要承担责任!
所以在拿到判决后 , 彭宇表示自己会准备好一切证据继续上诉 , 一定还自己一个清白 , 为此他还把工作给辞了!

“今日有老我不敬 , 他日我老不敬我 。 不想因为我的案子 , 以后人们见到老人跌倒都不愿意去扶了 。 ”彭宇说话的时候态度很坚决 。
因为本案的社会影响太过广泛 , 所以在双方当事人继续上诉后 , 2007年10月8号 , 在法院的组织下 , 双方开始了又一次的调解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