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男子阻止前妻再婚未果后,持刀捅刺前妻,被当场抓获


四川南充,男子阻止前妻再婚未果后,持刀捅刺前妻,被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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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男子阻止前妻再婚未果后,持刀捅刺前妻,被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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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夫妻百日恩 , 那可是你前妻啊!”5月29日22时许 , 四川南充 , 阆中区一小区内 , 发生一起令人发指的持刀伤人案 。 根据现场视频显示 , 一女子腹部流血不止倒在路人怀里 。 据现场附近的商户称 , 伤人者是一名男子 , 疑似是受伤女子的前夫 。
据该商户称 , 双方当时系因男子不允许前妻再婚 , 而发生争执的 。 期间 , 男子先是动手打了前妻 , 后又持刀捅刺前妻身体两刀后 , 致前妻受伤倒地不起 。
事发后 , 接到群众报警赶到现场的民警 , 将该男子当场控制 , 目前 , 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 (来源:百姓关注)
【四川南充,男子阻止前妻再婚未果后,持刀捅刺前妻,被当场抓获】
真是霸道 , 既然男子不想前妻再婚 , 那么其就应当在婚姻存续期间 , 好好珍惜妻子 , 不要让妻子对其失望后而离婚 。 退一步讲 , 即便系妻子的原因导致离婚 , 那就好聚好散 , 毕竟强扭的瓜不甜 , 或许下一站更精彩呢?
《民法典》第1041条规定 ,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
也就是说 , 二人已经离婚了 , 妻子要再婚是其个人的合法权益 ,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 。 既然男子选择这么偏激的手段 , 伤害妻子 , 那么其就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 ,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通过现场视频来看 , 男子如果系提前携带刀具 , 与前妻见面的话 , 那么可以据此来判断 , 其是欲在阻止前妻再婚未果后 , 通过持刀报复妻子的方式 , 来发泄其个人不满的 。

即男子大概率是对妻子死亡的结果 , 是持追求态的 , 故构成故意杀人罪 。 如果男子不持追求或放任态度的话 , 那将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当然 , 男子的行为最终该如何定性 , 以后续警方调查取证后的具体通报为准 。
注意 , 如构成故意杀人罪 , 被害人是否死亡 , 不影响定罪 , 但行为人犯罪未遂 , 可以作为一个从轻处罚的情节 。
刑法对于此行为的处罚是相当严厉的 , 该法第232条规定 , 构成此罪的 ,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 即便情节较轻的 , 也处3-10年 。

当然 , 如果警方认定为故意伤害 , 且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话 , 从前妻受伤的部位以及被捅刺两刀来看 , 大概率会被认定为重伤的 。
刑法第234条规定 , 故意伤害致重伤的 , 处有期徒刑3-10年;致人死亡的 ,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
需要强调的是 , 不论前夫是故意伤害罪 , 还是故意杀人罪 , 其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外 , 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 应当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他人死亡的 , 还应当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那么大家认为 , 男子的行为 , 该怎么定性呢?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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