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民警出警处理纠纷,两夫妻袭警,民警开枪击毙丈夫


重庆民警出警处理纠纷,两夫妻袭警,民警开枪击毙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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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民警出警处理纠纷,两夫妻袭警,民警开枪击毙丈夫


【重庆民警出警处理纠纷,两夫妻袭警,民警开枪击毙丈夫】
重庆北培 , 夫妻二人袭击警察 , 丈夫被警察开枪打死!5月30日18时50分许 , 警方接到报警称北碚区龙溪路港大电动城门口发生一起纠纷 , 北碚区民警立即前往处置 。
49岁的男子翁某不满意民警的处理结果 , 和妻子陈某袭击民警 , 民警朝翁某开枪致其死亡 。目前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 。 现场有围观市民反映 , 他路过重庆七一桥附近时 , 看到很多人聚集在一起 , 于是他上前一探究竟 , 发现一名男子躺在地上流了不少血 , 还有人正在抢救他 。 现场疑似男子的妻子抓住一名警察不肯放手 。

在处置这起纠纷中 , 民警是否必要开枪呢 , 恐怕需要公布当时的现场视频才能判定 。 对于民警在什么情况下开以开枪 , 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的规定 , 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 , 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 , 可以直接开枪射击:

其中一项规定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 , 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 可以直接开枪射击 。
此外对于放火、爆炸、抢劫、劫持、使用枪支、危险物品等危害公共安全、他人生命、重要设施、重要财产等情况危急、暴力性犯罪可以直接开枪射击 。
所有的可以直接开枪的行为都有一个共同点属于暴力犯罪行为 , 因此只有行为人的行为达到暴力的程度 , 才能直接开枪射击 , 一般而言在开枪前还需要警告对方 , 警告无果后才能开枪 。
所谓暴力犯罪一般是指行为人使用了凶器或者足以对他人的生命安全或者重要设施造成严重危害的手段 。 凶器一般包括枪支、刀具或者其他锋利物品 。
因此除了对付暴力犯罪以外 , 是不得随意开枪的 , 具体到本次事件而言 , 如果翁某手里没有使用凶器 , 只是徒手袭警 , 还达不到能够危急警察生命的程度 , 是完全没有必要开枪的 。
如果翁某手里持有凶器 , 上前袭警 , 很可能危及警察的生命安全 , 此时可以直接开枪 。
翁某袭警的行为本身是违法的 , 不论警方开枪是否合法 , 对于其自身的死亡他也有不肯推卸的责任 。 如果对警察处理纠纷的结果不满意也完全没有必要袭警 , 可以选择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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