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 对于余某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罗某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结语:根据以上分析 , 本案中 , 罗某主观上具有轮奸的故意 , 客观上实施了轮奸行为 , 应认定为轮奸;而余某只构成强奸罪 。 该说的主要依据是片面共犯理论 , 即在参与同一犯罪的人中 , 一方认识到自己是和他人共同犯罪 , 而另一方却没有意识到有人和自己共同犯罪的情形 。 以上仅代表本文观点 , 敬请指正和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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