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的“双面人生”:员工买房一律九折,二十年前就有婚外情( 三 )



就算受害者家属真的原谅了王振华 , 警方也不可能放任其逍遥法外 。
由于情况及其严重 , 造成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
事发以后 , 就连王振华名下的新城控股也不得不发表公开信 , 与王振华进行切割 。
信中表示:“新城控股”对受害人深表歉意与不安 , 任何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都必须接受法律严惩 。

虽然相关证据确凿 , 王振华猥亵儿童案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
但是作为见惯大风大浪的人 , 王振华到了这个时候 , 仍然没有就此罢休 。
从侦查阶段、检察阶段、法院阶段 , 王振华展现出了极其老练的手段 。
他的供述始终稳定一致 , 坚持否定自己对幼女的猥亵行为 , 之后他又聘请知名律师陈有西为自己进行辩护 。

2020年6月18日 , 在一审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后 , 王振华依然不死心 。
他通过自己的律师明确表示 , 提起上诉 , 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 。
王振华及其辩护律师的理由近乎无赖 。

他们先是从作案时间上进行辩解 , 王振华称自己进出五星级酒店房间的时间只有短短13分钟 , 有效作案时间不足5分钟 。
这么短的时间 , 完全不足以进行犯罪 。
几乎稍有常识的人都能看出其中问题 , 13分钟的进出时间可以理解 , 但为什么会平白无故得出一个“五分钟的有效犯罪时间”?

况且 ,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是裁定犯罪时间来决定事实的 。
王振华造成的犯罪结果毋庸置疑 , 这种说辞无非是在偷换概念 。
在法庭上 , 其律师为其辩护的措辞更是令人愤怒 。

根据陈有西的原话所说:王振华一直以来都有着自己的底线 , 甚至就连嫖娼 , 也从来没有找过16岁以下的女孩 。
陈有西的原意大概是想以此试图说明 , 王振华本人没有“恋童”的爱好 。
但是无论是其表述方式还是表述逻辑 , 都令人作呕 。

直到这个时候 , 王振华和其律师陈有西仍然在企图以“疑罪从无”蒙混过关 。
对于这样近乎蛮不讲理的被告 , 法院和检查单位是不可能进行通过的 。
最终2021年5月19日 , 上海二中院在二审过程当中 , 裁定驳回其上诉 , 维持原判 。
王振华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 周艳芬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

背后争议 , 五年是否过少?从我国法规上来看:如触犯猥亵儿童罪 , 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 , 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
放到王振华的案子上来看 , 王振华的行为造成了巨大的社会恶劣影响 。
但是其并不符合“如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 , 具体量罚应归于第一档“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而法院对于王振华宣判五年 , 也就是意味着采取了顶格处罚 。
其判刑结果符合法律条文规定 , 合理合法 。
虽然从法律的角度来看 , 这份审判结果并没有太大问题 , 但是此案所造成的舆论关注 , 也是不可忽视的 。

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在评价此事时义愤填膺 , 他是这样说的:“这个判决现在被认为击破了人们的认知底线 , 在全国掀起了滔天的巨浪 。 王振华到底有没有犯猥亵儿童罪?现在的王振华居然还不承认他犯了 , 还假言声称自己只是搂搂抱抱 , 如果是单纯的搂搂抱抱 , 又怎么会造成二级轻伤呢?”
俞敏洪认为 , 对于王振华的惩罚实在是太轻了 。
他认为对于拐卖妇女儿童 , 猥亵儿童性侵儿童等罪应该从重处罚 , 震慑潜在的犯罪者 。

除此之外 , 更令人不满的是 , 作为身家上千亿且在《福布斯》榜上有名的富豪 , 王振华在被判处以后 , 由于该案没有民事诉讼 , 在事发之后 , 他从始至终都没有给受害者家属提供任何赔偿 。
在王振华入狱后 , 其名下新城控股迅速将其独子王晓松进行补位 , 切割了与王振华的所有关系 , 继续赚钱继续做生意 。
尽管切割及时 , 但是王振华入狱的事情仍然对公司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事发之后的三个交易日里 , 他所在的公司市值就蒸发了高达400亿元……

虽然王振华得到了法律的顶格处罚 , 但是他所造成的伤害却并没有就此抹平 。
身为常州首富 , 王振华原本有着璀璨的人生 , 但是他却没有珍惜这段来之不易的生活 , 反而将财富看做成了自己挑战法律的底气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