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静宁县一90后被依法执行死刑!其所作所为实在是令人发指

【甘肃平凉:静宁县一90后被依法执行死刑!其所作所为实在是令人发指】

甘肃平凉:静宁县一90后被依法执行死刑!其所作所为实在是令人发指


90后 , 本应该是这个社会的中流砥柱 , 可是许多人 , 平时对自我约束力不强 , 法制观念淡薄 , 年纪轻轻就踏上不归路 , 最终也付出沉痛的代价 。
本案就是如此 。
罪犯张某 , 1993年出生 ,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人 , 2012年7月2日下午 , 时年19岁的罪犯张某和同村好友王某 , 邹某(二犯已判刑 , 邹某案发前系未成年人)在静宁县城关镇某招待所饮酒期间 , 张某提议抢劫无证营运出租车 , 后三人商定了作案地点 , 作案手段等 。 2012年7月3日 , 由张某出资 , 三人购买了绳子 , 毛巾和矿泉水用于作案 , 当日21时许 , 三人来到原静宁县运输公司东侧转弯处路边 , 以去烽台山饮酒为由 , 骗乘吕某(男 , 殁年34岁)驾驶的黑色比亚迪轿车(价值52800元)前往烽台山 , 王某坐副驾驶座 , 张某坐驾驶位后面 , 邹某坐副驾驶座后面 , 当吕某驾车至山顶平台处停车后 , 张某等人凶相毕露 , 吕某挣脱后下车朝山下奔跑呼救 , 三人先后下车追赶 , 最终将吕某杀害 。

三人用绳子捆绑尸体双手 , 移尸至路旁树木丛中 , 并返回停车处 , 张某驾车至藏匿尸体的路旁 , 三人将尸体装入车后备厢 , 邹某提议抛尸于静宁县灵芝乡张堡村附近山沟 , 三人驾车前往途中 , 车陷进路边水渠并卡在树旁 , 王某、邹某从附近一麦场内找来一铡刀砍断树 , 张某将车开出 。 后王某提议抛尸于灵芝乡车李村一枯井 , 三人又驾车到枯井旁 , 在尸体的上衣内搜出少量现金 , 后将尸体手脚重新捆绑 , 与车内的驾驶证、行驶证、车牌及作案工具毛巾、铡刀等一同抛入枯井 。 劫得的上述现金和从车内搜得的一条黑兰州牌香烟(价值160元)被三人挥霍 , 劫得的轿车由张某使用 。 经鉴定 , 吕某因机械性窒息致死的可能性较大 。
2012年7月4日中午11时57分 , 城关镇居民张某向静宁县公安报警称 , 其丈夫吕某驾车载客后手机忽然关机失联 , 与家人失去联系 , 静宁县警方迅速介入处理 , 没想到案子一破就是4年!
2016年6月7日 , 警方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将主犯张某抓获归案 , 6月8日 , 同案犯王某落网 , 6月10日 , 同案犯邹某落网 。
据审理查明 , 三犯因手头拮据 , 萌生抢劫念头 , 至此 , 镇宁县“2012.7.2”吕某离奇失踪案成功告破!
2017年5月23日 , 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宣判后 , 张某不服上诉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 , 于2018年5月10日作出二审裁定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2019年4月1日 , 最高院经复核后依法核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罚金二万元的刑事裁定 。
2019年6月25日 ,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 , 对罪犯张某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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