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女子组织闺蜜非法交易纪实,日入1万:来钱太快,控制不住


杭州一女子组织闺蜜非法交易纪实,日入1万:来钱太快,控制不住


文章图片


杭州一女子组织闺蜜非法交易纪实,日入1万:来钱太快,控制不住


文章图片


早在先秦时期的《六韬引谚》中 , 便有话:“天下熙熙 , 皆为利来;天下攘攘 , 皆为利往 。 ”一个“利”字 , 便已道尽人间百态 , 有人便因此忘了一个“礼”字 。

【杭州一女子组织闺蜜非法交易纪实,日入1万:来钱太快,控制不住】礼义廉耻指的是社会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 , 一般情况下 , 可能不涉及违法犯罪 , 但这人抛弃了礼义廉耻 , 也就没有多高的底线 , 为获取巨额利益而剑走偏锋 , 最终也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

(注:本文人名均为化名 , 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
李丽十六岁辍学 , 早早步入了社会 , 所接受到的学校教育不多 , 但学习是永无止境的 , 离开学校并不意味着不能再学到知识 , 人成长的过程也是自我完善的过程 。 李丽吃过不少苦 , 也懂得勤劳致富的道理 , 在二手衣服市场踏踏实实做了两年 , 又做过几年服装导购 , 有了积蓄后自己开店做生意 。
不过自己做老板了 , 虽然能拥有较多的话语权和决策权 , 但所承受的压力也是不小的 , 甚至比自己打工时更让人感到焦虑 , 打工的时候虽然辛苦 , 但好歹有份稳定的收入 , 但自己创业后看到店里没顾客 , 心里头能不急吗?还得月月支付租金 , 只出不进 , 李丽就没了当初的耐心 。
初心难守 , 见惯了大城市的繁华 , 李丽对城市中的年轻男女艳羡不已 , 也渴望成为其中的一员 , 随着时间的递增 , 李丽的生活成本也越来越高 , 从简入奢易 , 从奢入俭男 , 为了维持体面的生活 , 又能够在城市中买得起房 , 李丽不免急功近利 , 试图在短期内获得巨大的成功 , 但事与愿违 , 李丽服装店的生意并不是很好 , 还需要有时间沉淀 , 但李丽却已经等不了了 , 认为要把握自己的青春 , 于是剑走偏锋走上了岔路 。
金钱对多数人都具有诱惑 , 但并非所有人都会为了金钱而舍弃一切 , 因此李丽在从事非法交易后也会给自己找理由 , 比如房租都快交不起了 , 经济压力很大 , 她也想趁着年轻能在这座大城市中扎根 , 又或者是来钱太快 , 根本控制不住自己 , 赚得多的时候能日入一万 , 李丽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 。

然而这是违法的行为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Y、PC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但李丽在这条道上越走越远 , 即使自己忐忑不已 , 怕被警方发现 , 不想再出卖身体 , 却把主意打到了闺蜜的身上 , 开始组织闺蜜非法交易 。 而李丽的所谓闺蜜中 , 也不乏虚荣心重的年轻女子 , 她们的经历多多少少与李丽有些相似 , 所以李丽能够对症下药 , 让她们此轻而易举的抛弃了自己的底线 。 虽然她们也知道这样的行为是不妥的 , 但却认为走正道 , 无法快速的满足自己 , 觉得青春是短暂的 , 何不趁机把握?
由于是李丽带她们入的行 , 且李丽早已获得了相关经验 , 认识不少人 , 因此三个闺蜜被李丽“拉下水”后 , 一般是由李丽给她们介绍“资源” , 然后从中抽成 , 相当于躺着就把钱赚了 , 不过法网恢恢 , 由于短信发送交易的次数较多 , 引起了网警的注意 , 而且李丽与她的三个闺蜜都是在一个居民楼完成交易 , 经常有陌生男子进进出出 , 难免也会引起其他居民的注意 , 从而遭到了举报 。
而值得一提的是 , 李丽的行为已经不止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卖Y那么简单 , 更涉及犯罪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 组织卖Y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 , 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Y的行为 。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Y的行为 。 所谓“多人” , 是指三人或三人以上 。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理秩序 。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 犯组织卖Y罪的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卖Y , 情节严重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无期徒刑 , 并处没收财产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