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名男子带着家人去泡温泉,期间,妻子去上厕所,孩子就跑开了


湖南长沙,一名男子带着家人去泡温泉,期间,妻子去上厕所,孩子就跑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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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一名男子带着家人去泡温泉,期间,妻子去上厕所,孩子就跑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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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一名男子带着家人去泡温泉,期间,妻子去上厕所,孩子就跑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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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 , 一名男子带着家人去泡温泉 , 期间 , 妻子去上厕所 , 孩子就跑开了 , 男子发现后 , 满场找人 , 不料 , 找到孩子时 , 已经出事了 。 孩子在游泳池内溺水 , 被热心的游客救了起来 , 但是 , 大家发现时 , 孩子的心跳已经停止了跳动 。 半个小时后 , 游泳馆的工作人员才将孩子送到了医务室进行紧急处理 , 男子对此很气愤 。

涂先生本来是带家人放松的 , 没想到却变成了噩梦 。 据悉 , 五一劳动节期间 , 涂先生带着一家三口 , 去宁乡的一家疗养院泡温泉 。 当天下午3点多 , 他们在泳池内玩耍 , 妻子要去上厕所 , 就留下涂先生和4岁的女儿离开 。
【湖南长沙,一名男子带着家人去泡温泉,期间,妻子去上厕所,孩子就跑开了】
涂先生在一旁休息 , 顺带照看女儿 , 可女儿爱乱跑 , 趁他没注意的瞬间就跑开了 。 涂先生发现后 , 立即开始找人 , 由于场馆比较大 , 他一时间也没找到人 。 当他找到女儿时 , 发现女儿已经被陌生人抱到了岸边 , 女儿已经没了心跳 。 此时 , 游泳馆的工作人员也没有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 直到半小时后 , 才把女儿送到了镇上的医务室处理 , 救治5分钟后 , 救护车赶到 , 将女儿接到了市人民医院抢救 。 所幸 , 女儿抢救过来了 。 但是 , 内脏器官和脑部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 。 涂先生认为 , 在这件事中 , 疗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他希望对方能够继续承担以后的医疗费 , 但对方却不管了 。

那么 , 这件事的起因到底是什么呢?好好的孩子溺水 , 到底是谁的责任?涂先生查看了监控 , 发现游泳馆错过了2次最佳的营救时间 。 第一次时 , 孩子一个人走到了深水区 , 可能不小心踩空了 , 就倒进了水里 , 溺水了 。 游泳馆的工作人员 , 当时还从池子旁边经过了 , 但是并没有发现问题 , 错过了第一次营救时间 。 第二次时 , 服务员也没注意到险情 , 导致孩子在水里溺水长达6分钟 。 他认为 , 游泳馆在安全上的管理有疏漏 。 其次 , 事发半个小时后 , 疗养院才将孩子送到镇上医务室救治 , 在他看来 , 抢救时间也有延误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 , 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 , 法院应予支持 。 游泳本身就是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 要求经营者在管理时 , 提供监管和及时救助的义务 。 从涂先生的描述来看 , 不管是监管还是救助 , 疗养院一方都有过失 , 那么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 。

涂先生找到了记者帮忙 , 双方再次进行调解 。 徐先生提出2种解决方式 , 第一种是不要求疗养院赔一分钱 , 但是要承诺孩子健康没有问题 , 如果孩子以后因为这件事再次住院等情况 , 由疗养院负责 。 第二种是 , 疗养院给孩子买保险 , 买到18岁成年 , 保障孩子以后的健康权益 。 但是 , 疗养院的认为 , 孩子发生溺水事件 , 家长也有责任 , 所以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 目前 , 双方表示走司法调解解决 。

可以看出 , 这件事目前还需要通过司法途径来划分责任的问题 。 游泳馆有责任 , 这是毋庸置疑的 , 但是 , 家长有没有责任 , 还很难说 , 毕竟家长对孩子也有法定的监护责任 , 如果监护不到位 , 那可能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 疗养院有游泳馆 , 那么给员工培训时 , 也要培训一定的急救知识 , 这样才能在关键时候起到急救的作用 , 否则出了事情 , 也很难说清楚责任的问题 。 孩子溺水 , 抢救就是与时间赛跑 。 那么 , 现实中遇到这样的情况 , 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急救措施呢?

溺水抢救 , 也被称为“黄金4分钟” 。 溺水后 , 拨打120求助肯定是必须的 。 但是 , 也要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 比如:将溺水者救离水面 , 将头偏向一侧 , 清理口腔内异物 , 帮助溺水者打开气道 , 并进行心肺复苏按压 , 直至救援医生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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