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取24000没有当面点清,回家发现少1400元!柜员:点钞机坏了


男子取24000没有当面点清,回家发现少1400元!柜员:点钞机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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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抚州 。 刘先生去取24000元 , 由于临近下班赶时间 , 拿到钱后也没有当面数 。 回家后一数少了1400元 。 刘先生要该行给个说法 。

刘先生的亲戚有事急用钱 , 但是脱不开身 , 于是让刘先生去帮取 。 由于临近下班 , 刘先生急匆匆来到柜台递给柜员 , 让其取钱 。


柜员熟练地操作着 , 拿了两扎1万元的 , 还有4000元没扎的 , 她把4000元在数钱机过了一遍 , 就递给了刘先生 , 顺便把那两扎1万元的也递给了他 。 刘先生拿到钱 , 出于对柜员的信任 , 也没有当面数 , 拿着钱就回家了 。

回家之后 , 刘先生就把钱给了亲戚 , 亲戚数了一下 , 竟然发现其中一扎1万元只有8600元 , 足足少了14张 。 他不可思议地看着刘先生 , 刘先生知道情况后 , 赶紧自己也数一数 , 发现真的少了1400元 。

刘先生心想怎么刚取出来的钱 , 就少了1400元?于是他赶紧跟亲戚解释 , 那两万元并没有过数钱机 , 自己拿到钱后也没有当面数 , 就拿回来了 , 这肯定是少给了1400元 。

但是由于当时已经是晚上 , 柜员也已经下班了 。 因为这事儿 , 刘先生一晚没睡好 , 如果事情不能解决 , 自己对亲戚也不好交代 , 而自己也说不清楚 。

于是一大早 , 刘先生就把钱放在柜台 , 质问柜员 , 为何其中一扎1万元 , 少了14张?柜员清楚刘先生的来意后 , 慌忙向刘先生解释 , 而这个解释让刘先生哭笑不得 。

原来 , 昨天清账的时候 , 他们确实发现多出了一笔钱 , 而这笔钱正好是1400元 。 由于不知道是哪位客户的 , 所以就没有联系 。

他们跟刘先生解释 , 这确实是柜员的失误 , 由于其中的1万元 , 在给客户办理取款的时候 , 抽出了14张 , 而柜员当时没有及时拿走扎钞纸 , 当她发现那捆钱松了 , 又把它绑紧 。

【男子取24000没有当面点清,回家发现少1400元!柜员:点钞机坏了】
而刘先生取款时 , 当时的数钱机 , 它的电线被老鼠咬坏了 , 导致机器不能正常使用 。 而当时可能也正好 , 就把那扎钱给了刘先生 。

对此 , 刘先生还是很气恼 , 因为这事如果搞不清楚 , 自己在亲戚面前真的跳进黄河里也数不清 。 他质问柜员 , 难道把钱给客户之前 , 不用手动清点吗?

而柜员则让刘先生耐心等一会 , 等他们把情况核实清楚 , 就会给刘先生一个答复 。

在这件事情当中 , 刘先生所取的24000元, 其中一捆少了14张 , 这肯定是由于柜员没有清点 , 所造成的 , 这是柜员的失误 , 那么这件事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 该如何去看待?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论是以自己名义 , 还是作为代理人到取款行取款 , 都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 所以从法律上讲 , 双方形成了一种平等的合同关系 , 取款是履行义务的行为 。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的规定 ,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很明显 , 在这件事情当中 , 柜员已经把未清点的现金对外付出 , 由于这也是约定的内容 , 而柜员没有去履行 , 这就属于违约行为 。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由于未清点的那扎1万元少了14张 , 她给刘先生少支付1400元 , 属于没有完全履行义务 , 因此该行应当采取补救措施 , 继续履行剩下的义务 。

而柜员经过核实 , 发现清账时多出的1400元 , 确实是刘先生的 , 于是他们把这1400元补给了刘先生 。

在这件事情当中 , 刘先生也有一定的失误 , 他也应当面数一下 , 就不会造成后面的麻烦 。 而在取款时 , 拿到现金后 , 不管赶不赶时间 , 也一定要在当面数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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