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7岁美女爱上有妇之夫,拿到妇科诊断书后瞬间崩溃


案例:27岁美女爱上有妇之夫,拿到妇科诊断书后瞬间崩溃


文章图片


案例:27岁美女爱上有妇之夫,拿到妇科诊断书后瞬间崩溃


文章图片

【案例:27岁美女爱上有妇之夫,拿到妇科诊断书后瞬间崩溃】
案例:27岁美女爱上有妇之夫,拿到妇科诊断书后瞬间崩溃


文章图片


一段感情的存续需要双方日积月累的付出与陪伴 , 因此在感情生活当中也最忌讳冲动行事 , 尤其现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达 , 人们的社交范围别从线下转到了线上 。
而在屏幕之后 , 对方究竟有多少真话我们往往不得而知 , 因此一方在底坠入爱河之前 , 应当首先调查清楚对方的背景 , 否则只会充当他人的备胎 。

家住重庆的李兰(化名 ,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曾经就遭遇到了此类事件 。

李兰在27岁那年仍旧是单身 , 不过她通过网络交友的形式认识了一个名叫杨某的男子 , 二人无论是从学历还是兴趣爱好上都极其相似 。
随着聊天的不断深入 , 李兰也是向杨某坦言自己的全部情况 。 从那时起 , 杨某每天对李兰嘘寒问暖很是呵护 , 这让李兰很是高兴 。
可实际上杨某却早已有了家室 , 但他在网络世界上却伪装成单身汉 , 而且还塑造出一个典型事业男的形象 。
就这样 , 在这段爱情中 , 李兰很快就沦陷了 , 二人在网恋没多久之后 , 李兰便乘坐飞机从四川来到了广东与杨某见面 。

吃完饭后 , 二人更是直接到酒店开房 , 很快他们便发生了不可描述之事 。
事后 , 杨某也表示会对李兰负责 , 可以说这次见面无论是对杨某还是李兰而言都比非常满意 , 他们之间的感情也愈发深厚 , 而李兰更是做起了日后结婚的打算 。
但在杨某看来 , 李兰不过是他生活中的一副调味品罢了 , 杨某根本不愿意和妻子离婚 , 所以就这样一直脚踩两只船 。
直到后来李兰把妇科诊断书拿到杨某面前时 , 他那虚伪的面容终于显露了出来 。
李兰本以为凭借这张怀孕证明 , 杨某能跟自己尽快完婚 , 可没成想杨某却直接让李兰打掉孩子 , 并告诉她自己已经结婚 。
此刻 , 李兰感觉面前的这个男人十分陌生 , 她不明白一向体贴爱护自己的杨某 , 为何会变得如此冷血?她与杨某吵了一架 , 随后 , 杨某便离开了 。

可没成想到了后来 , 杨某直接拉黑了李兰的所有联系方式 。

李兰一气之下便找到了杨某的住处 , 但杨某的妻子却对李兰大加辱骂 , 她还差点被对方打的流产 。
万念俱灰的李兰准备打掉这个孩子 , 可医生却建议她 , 如果现在打胎对自己身体损害极大 , 而且今后孕育的可能极小 。
可此时杨某却躲了起来 , 不见踪影 , 那么李兰肚子里的孩子杨某是否需要对其负责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男方在出轨后小三怀孕不一定是重婚罪 , 因为要依据具体的情形而定 , 如果有配偶或者知道对方有配偶与其同居的 , 就会构成重婚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 有配偶而重婚的 , 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而本案中杨某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 但如果本案中李兰最终诞下了孩子 , 那么还会涉及到杨某对孩子的抚养问题 。
一般情况下小三怀孕 , 可以视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 若当事人起诉要求离婚的 , 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 , 应当准予离婚 。
若当事人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 ,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 。

而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 , 最高法院法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指出: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 , 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 , 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 , 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 ,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