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顺产后体内发现纱布,找医院讨说法被怼:医院没求着你生孩子


女子顺产后体内发现纱布,找医院讨说法被怼:医院没求着你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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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顺产后体内发现纱布,找医院讨说法被怼:医院没求着你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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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 , 一女子在医院顺产 , 很快就出院了 , 可回家后 , 她总感觉下体有坠胀感 , 甚至散发出阵阵恶臭 , 到医院检查后 , 被吓了一跳 。 医生竟然告诉她 , 她的体内有一块纱布 , 陈女士气愤之余 , 赶紧找到院方 , 要求退还顺产费用 , 并进行赔偿 。  然而 , 院方的回复 , 让陈女士非常心寒: “生孩子是不是自己生?不是医院求你们生孩子 , 是吧?” 陈女士对此据理力争 , 自己付费给医院 , 医院就有责任做好服务 , 经过一番争论 , 妇产科主任表示 , 可以给陈女士3000元营养费 , 但是陈女士没有接受 , 她认为 , 拿3000块钱给她 , 这是在侮辱人 。  
据陈女士(化名)介绍 , 她是4月26号生的孩子 , 回家后一直感觉下体不舒服 , 她一开始以为是在排恶露 , 可是这样的情况 , 却一直不见好转 , 直到60天后 , 她才去医院检查 , 得知体内有一块纱布 。  她找到院方时 , 对方也承认 , 当时给她服务的是一名年轻医护人员 , 忘记了取出纱布 。 既然承认了过错 , 那么肯定赔偿是少不了的 , 但是那番说辞是怎么回事? 
不是医院求着生的 , 请问 , 这句话谁听了不生气?感情陈女士生孩子还生错了吗?这不是摆明了推卸责任吗? 顺产后 , 体内留下一块纱布 , 想想都觉得可怕 。 纱布很可能会引起病人伤口撕裂、梗塞及感染、血管和脏器压迫 , 通常都需要再做一次手术来取出 , 严重者甚至会导致患者死亡 , 所以 , 这不是个小问题 。  
但是 , 发生遗留的原因有很多 , 往往不是一个人的问题 。  首先 , 缺乏监督机制 , 例如分娩时需要用到的器械 , 事先会由医院后勤将其消毒打包 , 一上场就能用 。 但有时打包者未按规定放置有尾纱的纱布 , 而接生者在操作中贪图方便 , 违规使用普通纱条 , 工作结束后又未认真核对 , 麻痹大意 , 就可能导致差错的发生 。  
其次 , 工作责任心不强 , 个别医务人员 , 缺乏高度的警惕性和认真负责的态度 , 过分自信 , 凭想当然办事 , 对特殊病情 , 未能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 引起了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  最后 , 助产技术水平不高 , 缺乏扎实的基本功 , 在遇到困难操作时不够镇定 , 太过紧张 , 事后就很容易发生遗漏 。  其实 , 以上环节只要有一个做好了 , 意外都不会发生 。  妇产科主任拿出3000元想私了 , 这显然不够诚意 , 再加上之前的一番言语 , 让陈女士对其印象很差 。 医院想推卸责任 , 是不太现实的 。 #话题大发明家#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 ,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 , 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在此事中 , 医院对于自己无过错的主张 , 未能提供足以反驳陈女士的证据 , 所以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陈女士体内的纱布是医方过错无疑 , 但对于损失和赔偿金的计算 , 双方争议较大 。   根据《民法典》第1218条 ,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 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 , 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首先是李女士顺产的诊疗费用 , 虽然孩子顺利分娩 , 但因医院存在医疗过错 , 该费用应当返还 。 (退还性质 , 而非赔偿) 【女子顺产后体内发现纱布,找医院讨说法被怼:医院没求着你生孩子】其次是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 ,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陈女士经常性腹痛 , 并散发恶臭 , 这样的情况 , 势必带来精神损害 , 陈女士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 , 再和医院协商赔偿金额 。
 
但是很明显 , 医院和陈女士分歧较大 , 陈女士最后表示 , 会通过其他途径 ,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发生这类医疗事故或纠纷 , 往往不是单纯一个人的错误 , 希望医院能吸取这次事故的教训 , 在技术培训、流程管理和监督机制上都是需要整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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