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11岁女孩雯雯因在女同学家住宿过夜,结果被父亲用树枝疯狂抽打( 二 )



这种情况下 , 如果受害者不控告 , 司法机关就不主动干预 , 如果受害者受强制、威吓等而无法向人民民院起诉的 , 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 。

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告诉才处理”规定 , 但对此项规定 , 不能一概而论 。 比如 , 虐待行为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 不适用“告诉才处理”的规定 。

2、雯雯被殴打致死 , 韩某涉嫌故意伤害 。

虽然说雯雯是被父亲打死的 , 但韩某却不构成故意杀人 , 因为其没有主观上的杀人故意 , 殴打雯雯只是为了教训而已 。

但他用树枝抽打雯雯 , 却属于故意伤害 , 且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严重类型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那么 , 你认为韩某会被判死刑吗?【陕西汉中,11岁女孩雯雯因在女同学家住宿过夜,结果被父亲用树枝疯狂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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