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男子醉后进错房间,女子错认丈夫与其发生关系,构成强奸吗?( 二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规定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

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 , 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 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 , 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 , 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因此孙女士可以向王某主张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 或者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 。 不过主张赔偿损失时 , 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受到的实际损失 。 孙女该如何证明自己受到了实际的损失 , 也是一个不小的问题 。
综上所述 , 这桩闹剧并不属于刑事案件 , 应该算作民事纠纷 。 王某不构成犯罪的关键 , 也在于他本身没有故意性 。 如果事发时 , 王某没有醉酒 , 只是单纯的走错了门 , 并且清楚的知道孙女士不是自己的妻子 , 却依旧与孙女士发生关系 。 那么即便两人都属于自愿 , 王某也构成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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