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24岁少女被杀害分尸,凶手是61岁大爷,动机荒唐至极 案例( 二 )


在本案中 , 王继伦利用两家亲密关系 , 将王琳诱哄至家中 , 对其实施不轨行为后 , 将王琳杀害分尸 , 在法院上为逃脱罪证 , 污蔑王琳卖淫 , 性质恶劣 , 没有自首坦白等减轻量刑的情节 , 且王琳的父亲不接受王继伦的金钱赔偿 , 反对书写谅解书 。

王继伦的辩护律师提出王继伦年事已高 , 请求从轻量刑 ,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之一的规定 ,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 ,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王继伦犯罪时时年61岁 , 不到75周岁 , 依法不予从轻处罚 。
在死亡的威胁面前 , 王继伦冷淡的表情终于出现破裂 , 他本想就此认命 , 接受法律制裁 , 但王继伦的律师建议他再次上诉 , 这样有可以在原本立即执行死刑前争取一些时间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二审审限 ,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 , 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 由本院院长批准 。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 , 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最终王继伦按照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38万余元 。 2012年11月19日 , 王继伦被依法执行了死刑 。 熟人QJ案概率本就高 , 大家面对熟人时会放松警惕吗?
【安徽一24岁少女被杀害分尸,凶手是61岁大爷,动机荒唐至极 案例】(涉及隐私 , 当事人为化名 , 部分图片为网图 , 仅配合叙事 。 尊重原创 , 请勿抄袭、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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