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江油,3岁女童被一老年男子抱起来,重重摔在地板上


四川江油,3岁女童被一老年男子抱起来,重重摔在地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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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江油,3岁女童被一老年男子抱起来,重重摔在地板上】
四川江油,3岁女童被一老年男子抱起来,重重摔在地板上


丧心病狂!四川江油 , 3岁女童被一老年男子抱起来 , 重重摔在地板上 , 往复3次 , 女童因颅骨粉碎性骨折住进了重症监护室 。 事情发生时 , 她正在输液的奶奶赶紧上前抢夺孙女 , 也被殴打 。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 , 蒋女士和张某某是牌友 , 二人因在牌桌上发生争执 , 蒋女士被张某某殴打 , 住进了医院 。 事发当天 , 本来是张某某到医院道歉并垫付医药费 。 不想双方又因医疗费的问题产生了分歧 。 张某某看到在病房内的蒋女士孙女 , 就上前抱起 , 然后重重地摔在地上 。 蒋女士不顾正在输液 , 起身去抢夺孙女 , 但哪里是张某某的对手 , 就这样 , 孙女被连摔了3次 , 住进了重症监护室 , 蒋女士又被殴打了一顿 。 这张某某可谓霸道至极 , 将人家打进了医院不算 , 到了医院还可以在病房内对其孙女痛下杀手 , 小小幼童 , 遭此毒手 , 不知道能不能度过这一劫难 。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本案中 , 张某某的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 客观上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 。 虽然可能女童因其意志以为的原因能侥幸保住一命 , 但故意杀人罪属于行为罪 , 未造成死亡的结果只能作为量刑情节考量 。 至于张某某的最终量刑还得看女童的伤情严重程度 。 如果致女童重伤以上 , 应当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当然一般不会判处死刑;如果造成女童轻伤以上 , 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 , 应当在3—10年有期徒刑量刑 。 此外 , 张某某两次殴打蒋女士 , 如果造成蒋女士轻伤以上 , 则构成故意伤害罪 ,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 , 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如果蒋女士只是轻微伤 , 则张某某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 应当予以治安拘留 。

有网友说 , 张某某随意殴打他人 , 应当构成寻衅滋事罪 。 但在本案中 , 张某某殴打了蒋女士2次 , 如果未达到轻伤以上的伤情 , 根据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 , 还是不能够认定为“多次殴打他人” 。

有网友说 , 张某某还殴打了蒋女士的孙女 , 应当算多次了吧?但前面其抱摔女童的行为已经由故意杀人罪加以评判了 , 不能再重复评判 。

老年人打牌娱乐本来是好事 , 但像张某某这样戾气太重 , 估计今后也不可能有什么牌友了 。

而蒋女士也应当以此事为教训 , 远离戾气太重之人 , 平平安安度晚年 , 不给子女添麻烦 。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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