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轨14年赠与情人379万,法院判决:全部返还妻子!


男子出轨14年赠与情人379万,法院判决:全部返还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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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轨14年赠与情人379万,法院判决:全部返还妻子!】
男子出轨14年赠与情人379万,法院判决:全部返还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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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轨14年赠与情人379万,法院判决:全部返还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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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判决好 , 丈夫出轨 , 婚外育有一子 , 14年共赠给第三者379万 , 妻子起诉要求第三者返还379万 , 法院判决:全退!

有人问 , 判决对于那个婚外育有的一子来说公平吗?
先说细节:辽宁庄河市的李女士与丈夫王先生结婚30年 , 育有一女 , 丈夫王先生自2008年 起与小霞(化名)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 且育有一子 。

2020年李女士发现王先生赠与小霞款项公平及379万余元 。
作为合法妻 子的李女士认为该款项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 且王先生向小霞转款的行为有悖于公序良俗 , 更侵害了自己的财产权利 , 该赠与 行为无效 , 小霞应该将该部分财产全部返还给李女士 。

出轨丈夫王先生对此表示认可 , 承认自己与小霞却有不正当关系 , 除了赠与 款项之外 , 还为其购买了房屋和车辆 。

但是 , 小霞认为自己的是受害一方 , 王先生与自己交往一直自称是离婚状态 , 自己要求结婚, 多次被王先生推诿拖延 , 并不知道对方已婚实情 。
且 , 自己与王先生育有一子 , 已经十岁了 , 王先生转账是给孩子的抚养费 。

法 院审理认为 , 王先生和小霞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 违背公序良俗 , 赠与行为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利 , 属于无效 。
而小霞主张的孩子 抚养费的抗辩主张跟本案的合同纠纷无关 , 可另行向王先生主张 。

这个案件判决泾渭分明 , 处置得当 , 也发人深省 。 欢迎大家留言发表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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