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一男子与女模特开房,事后还给男子转了2100元红包( 二 )


陈某离婚后一日比一日消沉 , 他痛恨骗自己的违法分子 , 也痛恨抛弃自己的妻子 。 因此 , 为了宣泄这种愤恨 , 他决定自己成为骗人的一方 。 出于对女性的恨意 , 他认为女人都是见钱眼开的人 , 尤其是此前他曾经接触过的女模更是如此 , 所以就将目光放在了这些年轻貌美的女孩身上 , 用两部手机、七个微信号分饰多角 , 以拍摄广告为由骗财骗色 。
经查证 , 他共骗取13名模特约4万元 , 并且不少受害者和他还有其他方面的接触 。 他已经涉嫌诈骗罪 , 至于他约受害者去宾馆 , 由于受害者都是自愿的 , 所以并不构成QJ罪 , 他仅能受到道德层面的谴责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本法另有规定的 , 依照规定 。 陈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
陈某无疑是罪恶的 , 然而受骗者也确实需要加强防范意识 。 当在网络上认识陌生人的时候 , 一定要心存警惕 , 有关于金钱、人身方面的事情 , 最好不要过多交涉 。 如果一定需要见面的话 , 尽量在公开场合进行 。
(本文人名均为化名 , 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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