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一夫妻意外去世,亲姑姑状告三个亲侄,欲霸占所有遗产( 三 )



紧接着 , 他们将自己居住过的证据 , 水费电费和燃气费的缴费收据提供给了法院 。 可是他们没有想到 , 他们这次提供的证据仍旧存在瑕疵 。 因为水费电费和燃气费的金额并不高 , 存在代扣代缴的可能性非常大 。
虽然侯朋娣提交的这些证据 , 没有一个是完美的 , 但是 , 一个普通人本身就没有能够保存完美证据的意识 , 同时 ,他前后提交的这些证据 ,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 , 已经形成了一个良好的逻辑 。
所以 , 法院认为 , 侯朋娣和朱开洋夫妇的言辞有一定可信度 。 他们决定对这些证据持保留态度 , 前往实地验证这些证据的真实性 。
首先 , 法院工作人员来到了与原告没有多大关系的 , 被告的姥姥这边 。 从被告姥姥这里了解到 , 他是不赞同将房子过户给孩子姑姑的 。

不过 , 她似乎并不了解女儿家的生活情况 , 更是不了解有关这套房子的事情 。 如果这套房子真的是侯朋娣所有 , 那与侯鹏成家就没有任何的关系 , 她赞不赞同过户没有多大的意义 。
接着 , 法院工作人员从被告舅舅口中得到了一些有用的线索 。 据被告舅舅所说 , 被告的父母收入并不高 , 老板还经常拖欠工资 , 同时 , 他们还要养两个老人和三个孩子 , 不太有可能能存下钱买房子以及还房贷 。
随后 , 法院工作人员又来到了被告家里面了解情况 。 从被告的爷爷奶奶口中得知 , 被告的母亲一直没有工作 , 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家庭妇女 。
被告的父亲 , 是一个从事运输工作的人 , 他只是给别人开车的 , 一个月几千块钱 。 家里面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被告的父亲的工资 , 而这点工资要花费在一家七口身上 。

法院工作人员看着被告家的生活环境 , 确实比较简陋 , 似乎与被告的爷爷奶奶所说的话没有什么相悖的地方 。
这一番调查下来 , 这套房子是借名买房的可能性 , 已经八九不离十了 。 不过 , 法院是唯一一个能够对人的人身以及财产权利进行判决的机构 , 法院工作人员做事 , 不能够想当然的认为 。
所以 , 法院工作人员还是找到了这套房子的切身利益相关者 , 被告当中最大的那一个孩子 , 小雨 。
被告小雨向法院工作人员明确表示 , 这套房子根本就不是他父母买的 , 而是他的姑姑姑父借父母的名义买的 。 同时 , 那套房子一直是姑姑姑父在居住 , 他们家只是以串亲戚的方式 , 偶尔去住过 。

由此一来 , 那一系列证据链中的瑕疵都给完美的弥补了 。 如今 , 人证物证俱在 , 这个案子的真相已经非常明朗了 , 房子就是侯朋娣家买的 。
不过 , 在法院宣判之前 , 还得确定一下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归属 , 查看这套房子有没有被不动产机构冻结 。
最终确定 , 涉案房屋目前不存在被查封以及被抵押情况 , 并且 , 这套房子一直如期缴纳贷款 , 与第三人之间目前没有出现利益冲突 。
在2018年11月23日 ,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对这个案子作出了判决 。 判决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 , 要求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

帮助别人是一件好事情 , 帮助自己的亲人更是一件值得称颂的事情 , 但是 , 人心难测 , 不管在任何情况下 , 我们做出帮助别人的决定时 , 都要满足不会有损害自己利益的风险的条件 。
并且 , 投资有风险 , 投资需谨慎 , 任何高收益的回报都存在巨大的风险 , 在我们贪图小便宜的同时 , 也会面临巨大的隐患 。 在这起案件中 , 原告就为了贪图一点利息的便宜 , 就差点让自己的几十年所得化为泡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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