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名女子被10多名男女打倒在地,场面十分混乱


河南:2名女子被10多名男女打倒在地,场面十分混乱


文章图片



【河南:2名女子被10多名男女打倒在地,场面十分混乱】“丧心病狂!” , 河南辉县 , 凌晨 , 某夜市小摊旁 , 2名女子被10多名男女打倒在地 , 继而遭到多人疯狂脚踹、扇耳光 , 场面十分混乱 。 据网传的一段视频 , 双方疑因口角后 , 升级为肢体冲突 。 2名女子因寡不敌众 , 遭到群殴 。



据当地警方回应 , 目前 , 相关人员已经到案 。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又现群殴事件!我们来看一下时间、地点 , 人物 , 看看有哪些共性?又是凌晨 , 又是夜市 , 又是女子被群殴 。 很多事情 , 看似偶然 , 但偶然中也有必然的因素 。 2名女子在凌晨去吃宵夜 , 本身就有很大的危险性 。 和对方10多名男女遭遇后 , 更加增大了风险系数 , 结果被群殴 。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以来 , 公安部又部署了夏季治安整治百日行动 , 各地严厉打击了一批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 但是这些年轻人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吗?非要往枪口上撞 , 顶风作案吗?


本案因何而起 , 尚需警方调查 。 但群殴的人已经涉嫌违法甚至犯罪了 。


是否构成犯罪 , 主要看验伤结果了 。 如果被打女子构成轻伤 , 则打人者无疑已经构成犯罪 。 那么 , 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寻衅滋事罪呢?


这要看双方是否认识、以及案发原因 。 如果双方认识 , 群殴一方处于报复、泄愤等目的 , 故意伤害对方 , 显然构成故意伤害罪了 。 根据刑法第234条 , 犯本罪的 , 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


如果2拨人素不相识 , 因为吃宵夜发生口角或者有人故意挑衅 , 然后升级为肢体冲突 , 那就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了 。


寻衅滋事罪 , 是指肆意挑衅 , 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 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 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 犯本罪的 ,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


对于寻衅滋事罪而言 , 判定的标准更多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第二条 , 随意殴打他人 , 破坏社会秩序 , 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 , 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就达到了立案标准 。


具体到本案 , 即便2名女子未达到轻微伤 , 也有可能构成本罪 。 即当地公安机关一旦认定 , 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 , 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 ai可以立案侦查 。 何况在公安部部署百日行动期间顶风作案 , 极有可能定性为犯罪 。


对于寻衅滋事罪而言 , 只要参与殴打他人 , 就构成共犯 。 而对于故意伤害罪而言 , 需要查明是哪个人造成了被害人轻伤 , 仅追究致害人的刑事责任 。


所以 , 群殴的性质非常恶劣 , 后果也非常严重 。 即便你轻轻踹了一脚 , 只要参与了 , 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


最后 , 看这些打人的人年龄都不大 , 一旦认定为犯罪 , 对其一生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 各位家长也要对孩子严加管教 , 切勿一失足成千古恨 。


对此 , 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