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分给我老婆200万拆迁补偿款,注明是婚前财产,这样做合理吗?


岳父分给我老婆200万拆迁补偿款,注明是婚前财产,这样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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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分给我老婆200万拆迁补偿款,注明是婚前财产,这样做合理吗?】
岳父分给我老婆200万拆迁补偿款,注明是婚前财产,这样做合理吗?


我同事老张 , 因为将300万元的拆迁款平分给了儿子和女儿 , 后悔的肠子都青了 。
老张家住在城乡结合部 , 由于规划拆迁 , 他家共分得了300万元的补偿款 。

他有一儿一女 , 两个孩子都已经结婚成家 。
他和老婆商量决定 , 300万元的补偿款和儿子、女子平均分配 。 100万元老两口留着养老 , 剩下的200万元由儿子和女儿平分 , 每人各分得100万元 。
在他看来 , 女儿尽管是嫁出去的人是泼出去的水 , 但是 , 手心手背都是肉 , 应该一碗水端平 , 不能亏待了女儿 。
当他把分配方案告知儿子、儿媳和女儿、女婿时 , 大家都表示认同;可当他提出了一个附加条件后 , 立马就引起儿子和女儿家鸡飞狗跳 , 从此生活都不得安宁了 。
老张提出的附加条件是 , 分给儿子和女儿的各100万元必须注明是婚前财产 , 与儿媳、女婿无关 。
一石击起千层浪 。 这下可炸锅了 , 老张提出的这一附加条件 , 立刻引起了儿媳妇和女婿的强烈不满 , 都认为老张拿他俩当外人 , 对他俩不信任 , 觉得非常憋屈 。
儿子和女儿也觉得他是在制造矛盾 , 是盼望着他们离婚呢!
老张自有他的考虑 , 他对孩子们说:“补偿款是我的 , 我有支配的权利 。 这的确是我儿子和女儿的婚前财产 , 与儿媳妇和女婿一点关系都没有 。 我为什么坚持要注明是婚前财产 , 主要是担心你们有可能过不到一块去 , 万一离婚了呢?”
儿子和女儿都说:“我们都过得好好的 , 怎么会离婚呢?”
老张说:“现在离婚率这么高 , 年轻人拿离婚当儿戏一样 , 当父母的能不担心吗?你们要想拿到这笔钱 , 就必须注明是婚前财产 , 而且还得公正 , 否则我就不给了 。 ”
儿子和女儿为了分到100万元的补偿款 , 便同意了老张的意见;可是 , 却给婚姻生活埋下了隐患 , 儿媳妇和女婿也都跟他老两口结下了梁子 。
平时一向比较孝顺的儿媳妇 , 对公婆爱答不理了;经常与岳父小酌几杯的女婿 , 也不进丈母娘家的门了 。
儿媳妇与女婿都认为 , 既然拿他们当外人 , 又何必真心实意地对待他们呢?
更可怕的是 , 这一附加条件 , 却让儿子和媳妇、女儿和女婿感情产生了隔阂 , 有点像AA制的感觉 , 对彼此都有戒备心 , 没有了往常那种相濡以沫的情感 , 夫妻生活不怎么和谐了 。
每当想起这事时 , 老张总是摇头叹息:“我是好心办坏事啊 , 都是钱多惹得祸啊!”

回到本问题上来 。 我觉得 , 你岳父这么做是合理的 , 是你的格局太小了 , 你的自信心不足啊!
首先 , 这200万元的补偿款本来就是你老婆的婚前财产 , 与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
拆迁的房子是你岳父家的 , 是你老婆婚前生活居住的家 , 并不是你们婚后的财产 , 这是一个最基本的事实 , 你岳父将200万元补偿款给你老婆并注明是婚前财产 , 一点毛病都没有 , 是合情合理的 。
其次 , 你应该感激你岳父而不应该是责怪与抱怨 。
你岳父对自己的儿子和女儿一视同仁 , 你老婆与你小舅子各自平分到200万元 , 足见你岳父处事是公平的 , 没有拿你老婆当成是泼出去的水对待 , 你应该感激他才是 。 这样的老人不多见 。
第三 , 换位思考 , 充分理解你岳父的心情 。
你岳父将给你老婆的200万元拆迁补偿款注明是婚前财产 , 就是担心你和你老婆最终走不到头 , 会有离婚的可能!
你想 , 有哪个做父母的不替自己的子女着想?再说 , 现在的离婚率这么高 , 老人担心自己的孩子离婚是很正常的心理 , 你应该理解才是 。
第四 , 应该对婚姻充满自信 。
你如果和你老婆感情好 , 一心一意地过日子 , 还分什么你的和我的?你老婆的钱还不是你的钱吗?都用于一个共同的家庭上 , 分那么清楚干嘛呢?
担心你与你老婆将来会离婚 , 那是对自己没有信心的表现 。
假如说 , 你老婆因为她有了200万元就瞧不起你 , 甚至是与你离心离德 , 想跟你离婚 , 那说明你们两口子没有真感情 , 这样的老婆也不值得留恋!

你需要做的是 , 一定要放平心态 , 看淡那200万元 , 把它视为身外之物 , 任由你老婆支配;自己要努力工作 , 做生活的强者;再就是 , 一如既往的经营好家庭 , 把小日子过好 。 如此 , 你岳父也不用担心你们离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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