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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 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到尽善尽美 , 同样也有一部分老人倚老卖老 , 借助他人对老人的尊重 , 而行为放肆 。 2014年9月9日下午 , 郑州便发生了一起大爷狂扇不让座小伙4个巴掌后猝死 , 对此其家属索赔50万 , 郑州法院判了多少呢?
案例分享:
小陈家境普通 , 为了减轻家庭负担 , 品学优良的他不仅荣获奖学金 , 更是在休闲时候会去校外做做兼职 。 2014年9月9日下午 , 正好是小陈结束兼职的时候 , 劳累了一整天的他上了公交之后 , 周围乘客较少 , 因此小陈就随便选了一个座位眯眼休息一下 。
正当自己昏昏欲睡的时候 , 却在耳边听到了一阵辱骂声 , 随即还有一双手在不断的拉扯自己 , 小陈这才慢慢醒来 , 纵然此时听清了站在面前一个大爷的声音:“你这个年轻人看着我上来了都不让坐 , 书真的是白读了 。 ”但由于头脑还未清醒 , 有些懵的小陈皱着眉头看着面前喋喋不休的大爷 。
虽说尊老爱幼是一种美德 , 清楚状况的小陈此时却不愿意给面前这个大爷让座了 , 看着他精神劲头十足的模样 , 此时看起来好像是疲惫不已的自己更需要坐着 , 再加上小陈也对大爷这般莫名其妙的谩骂十分不爽 , 当下便拒绝了大爷的要求 。
或许是蛮横惯了 , 大爷并未想到竟然能够碰到如此执拗的小伙 , 此时看着公交车上的其他乘客的目光都聚集在自己身上 , 被落了面子的大爷一气之下狂扇小陈4个巴掌 。 被挨打的小陈同样也被激怒了 , 但他清楚的知道 , 对方是一名老人 , 万万不可与其发生争执 , 因此便干脆下车 , 不想再躺这段浑水 。
眼不见为净的小陈在公交车到达下一站的时候 , 便立马下了车准备换乘 。 可他却不知 , 在自己下车没多久之后 , 大爷竟然就突然倒地不起 , 周围人纵然对大爷的之前的行为有些厌恶 , 但此时还是全都拥了上来 。
可他们毕竟不知道大爷的真实身体状况 , 纵然及时拨打了120 , 由于大爷在发病的时候没心态没有迅速平静下来 , 异常激动的他最终还是因为心脏病突发而猝死 。 大爷家属在得知这个情况之后 , 立即将小陈告上了法庭 , 并要求索赔50万元 。
在他们看来 , 如果不是小陈没有及时让座 , 大爷根本就不会出现猝死这种情况 , 因此小陈是造成大爷死亡的主要原因 。 法院又是会怎样判处这起案子呢 , 难道小陈真的要背负这50万的赔偿吗?
以案说法: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 , 尊老爱幼以及给弱势群体让座 , 是出于道德层面上的问题 , 但考虑到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难处 , 对于让座这一行为并没有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 , 也就是说 , 小陈不让座此举 , 无非就是行为上的不道德 , 但并不存在违法行为 , 这同样也不是他该有的义务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 , 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小陈不让座的行为确实是不违法 , 但大爷的行为显然已经触犯了法律 。 大爷仅仅只是因为对方在自己强制要求下而没有让座行为 , 就因此行为过激而狂扇小伙4个巴掌 , 通过殴打的行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 从而达到自己泄愤的目的 , 如果小陈要借此追究的话 , 等待大爷的必将是相关的行政拘留或者罚款 。
此外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 , 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在本次让座纠纷中 , 小陈不让座存在一定的道德过错 , 但此时的小陈与大爷不过是一个陌生人 , 并不知道大爷存在心脏病的情况 , 并且在大爷扇了自己4个耳光后 , 也并未有任何过激的言行 , 而是选择了下车 , 避免了与大爷再次发生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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