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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深晚 , 上海静安 , 一百万粉丝男博主 , 参加一场饭局结束后 , 在饭店的包厢内 , 被一名身穿抹胸黑色连衣裙的女子纠缠 。 期间 , 男子为了自证清白 , 没有与女子有肢体接触 , 同时为了自身人身安全 , 男博主开了直播 , 希望网友们帮他作证 。
现场视频显示 , 男博主问女子“你是哪位?我和你熟不熟?你为什么要一直这样跟着我?”
女子回答称“你是特别有钱”!
男博主称说“我不认识这个人!”
女子回答称“你想清楚再说 , 出来喝酒吗?你和我都是王局(音译)介绍的!”
这时 , 男博主又强调称“我跟他不熟!”
男博主此言一出 , 彻底激怒了女子 , 女子立马起身 , 拿起餐桌上的一个茅台酒瓶 , 砸向男博主后 , 又拿起一个装有饮料的杯子 , 砸向男博主 。 过程中 , 女子边砸边说道“确定吗?想清楚!”
视频的最后 , 男博主声称“这是一个喝多的女人 , 出门在外喝酒 , 很害怕遇上这种人!”
女子则立马回答称“你这是给老婆录的视频?”
事后男博主报警求助 , 并晒出了几张受伤的截图 , 并表示希望警方严惩该女子 。 (来源:南阳头条)
1、事发后有网友认为 , 能在一个包厢喝酒 , 证明双方应该认识 , 又或者是第一次见面 , 而那个中间人 , 或许是女子口中的“王局(音译)” 。 至于这个人是谁 , 我们不清楚 。
对于女子为什么一直要纠缠男博主 , 网友们都各自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 总之都一直认为男博主 , 洁身自爱自重 , 是个好事!
还有网友认为 , 是女子想“碰瓷”或想与男博主有进一步的接触 , 结果被拒绝后 , 恼羞成怒才会动手的 。
2、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 不论女子出于什么原因 , 拿茅台、杯子砸人 , 都不影响其行为的定性 。 视频也可以清楚地看到男博主当时没有还手 , 只是不停地往后退 。
换而言之 , 女子的行为就是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3、《公安机关于办理伤害案件程序规定》说得非常清楚 ,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 , 伤人者不论男女 , 均应当依照本《规定》对受伤人员 , 先进行验伤 , 后根据伤情 , 确定如何处罚 。
即构成轻伤 , 启动刑事程序 , 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轻微伤的 ,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 根据情节是否较轻 , 进行治安处罚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5-10日拘留 , 并处200-500元罚款 。 情节较轻的 ,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刑法》第234条规定 , 故意伤害致轻伤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的 , 处3-10年有期徒刑 。
换而言之 , 女子最终会被如何处罚 , 主要看男博主身体所受损伤来确定 。 但女子至少会被行政处罚 。
4、前面已经说了 , 女子的行为 , 至少会受到治安处罚 。 即属于民法所述的过错行为 。
《民法典》明确规定 , 因行为人的过错行为 , 造成他人人身权益遭受侵害的 , 侵权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综上 , 女子除了要被拘留、罚款 , 还要赔偿男博主因被打而造成的一切合理损失 。 所谓合理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
最后 , 有必要提醒大家!无论男性 , 还是女性 , 喝酒要适量 , 尤其是酒量不好、酒后容易失控的 。 切勿因贪杯而做出事后 , 令自己追悔莫及的行为 。
【上海百万粉丝博主被一名醉酒女子骚扰后,开直播让粉丝作证人】关注@以身说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 , 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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