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讨薪被老板拒绝,造炸药欲同归于尽,被群众举报判刑6个月


工人讨薪被老板拒绝,造炸药欲同归于尽,被群众举报判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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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讨薪被老板拒绝,造炸药欲同归于尽,被群众举报判刑6个月


【工人讨薪被老板拒绝,造炸药欲同归于尽,被群众举报判刑6个月】“我要工钱 , 不是恶意讨薪 , 否则同归于尽!”黑龙江 , 农民李某在老板刘某工地干活 , 与老板弟弟发生矛盾后寻求帮助 , 希望主持公道 , 但刘某并未理睬 。 李某愤怒地离开工地 , 4个月后 , 李某酒后到老板家索要工钱被拒绝 , 李某想和老板同归于尽 。
后李某购买烟花爆竹准备自己制作炸药 , 在拆解烟火制作炸药的过程中 , 被群众举报 , 李某被抓获 , 最终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刑6个月 。 (来源黑龙江某法院)

@王仪律
李某开始还是个老实人 , 遇到不公平的事情能够寻找老板帮忙 , 但是理想抵不过现实 , 即便是自己辛苦打工干活被人欺负 , 也抵不过欺负自己的人是老板的弟弟 , 还是被现实压弯了腰 。
李某在这个事情中其实有两个问题 , 一是不应当负气离开工地 , 这在法律上就属于员工无故旷工 , 老板刘某是有权利解除彼此之间的工作关系 , 甚至是对他进行适当的扣发工资 。
第二个问题就是他为索要工资而作出的过激举动 , 居然想着通过烟花爆竹去制作炸药 , 和老板一起死 , 最终的结果不仅对老板刘某没有一点伤害 , 反而自己被热心群众举报被抓 。
有人很疑惑 , 为什么李某并没有对老板刘某的生命安全造成一点点影响 , 刘某甚至都不知道这个事情 , 李某却依然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呢?起码李某要具有杀害老板的行为 , 对老板生命造成威胁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吧!

其实法律认定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是没有问题的 。 刑法中 , 犯罪是分为两个阶段的 , 一个是犯罪预备阶段 , 一个是犯罪实施阶段 。 前一阶段是指为了实施犯罪而做出的必要准备 , 后者则是指实际上已经开始着手犯罪 , 已经侵害了他人法益 。
本案中 , 农民工李某就属于犯罪预备阶段 。 李某在实施犯罪前 , 已经在微信群里扬言要炸死老板的计划 , 而且具体地说明了买烟花爆竹的经过和准备的工具 。
上述的这些行为就属于李某为了实施杀害老板的目的 , 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 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预备 。
通常情况下 , 犯罪预备是不会去处罚 , 因为毕竟还没有造成潜在的风险 , 所以刑法规定 , 对于预备犯 ,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之所以对李某判刑6个月 , 个人认为可能是他的犯罪手段存在社会危害性 , 而且是被热心群众举报 , 这样对社会危害较大 , 如果不对他进行处理 , 很难向社会交代 。
这件事再次告诉我们 , 不要去恶意讨薪 , 违法讨薪 , 通过合法的方式 , 既能要到钱 , 也能让恶意拖欠工钱的老板付出代价 。
欢迎关注@王仪律 , 留下你的看法 。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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