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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受伤!
养了5年的孩子
竟然不是自己的???
只出现在电视剧里的“狗血剧情”
居然发生在岳阳某男子身上 ,
近日 ,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审理了这起婚姻家庭纠纷案 。
基本案情
刘力(化名)谢芳(化名)于2015年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 , 此后谢芳外出打工 , 期间双方未再见面 , 仅靠手机微信等方式联系 , 直至同年12月初谢芳返回岳阳后同居 。 同年12月谢芳告知刘力已怀孕 , 双方遂商量结婚事宜 。 经商议 , 刘力向谢芳支付了4万元现金、手镯1个、戒指1个、项链1条作为结婚彩礼 。
2016年1月 , 双方登记结婚 , 8月谢芳生育一男孩 , 取名小阳(化名) 。
2021年2月 , 刘力发现谢芳频繁往返珠海和茂名之间 , 但谢芳一直没有给出合理解释 , 夫妻感情出现裂痕 。 2021年10月2日 , 刘力发现谢芳与他人存在婚外情的微信通话 , 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 2021年10月 , 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 , 离婚协议约定:儿子由刘力抚养 , 谢芳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 。
离婚后 , 刘力怀疑儿子非亲生 , 遂委托相关机构作亲子鉴定 。 《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排除刘力为小阳的生物学父亲 , 即两人间无血缘关系 。 刘力遂将谢芳诉至法院 , 要求返还抚养费及精神损失费 。
(资料图片 , 图文无关)
法院判决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 小阳非原告刘力亲生 , 但刘力误认为婚内所生儿子为亲生 , 承担了抚养义务并因此遭受精神损害 , 原告刘力要求被告谢芳返还抚养费及赔偿精神损失费 , 理由正当 , 法院予以支持 , 酌情认定被告返还抚养费50000元及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0元 , 合计70000元 。 小阳非原告刘力亲生 , 原告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 小阳应由被告谢芳抚养 。
【抚养5年的儿子非亲生,他将前妻告上法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相关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 , 弘扬家庭美德 , 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 互相尊重 , 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 , 互相帮助 , 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 ”十年修得同船渡 , 百年修得共枕眠 。 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 , 互相尊重 , 互相关爱 , 这不仅是传统美德 , 也是法定义务 , 莫让自己的错误行为 , 造成伴随孩子一生的心理创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