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发生在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
【西藏昌都:80后男子被依法复核死刑!曾在芒康县入户抢劫致6死1伤】罪犯阿扎 , 男 , 1982年出生 , 贡觉县人 , 2009年6月初 , 阿扎与同乡扎西某吉、达瓦某仁、欧某、尼某(均在逃)及阿珠(已另案判处并执行死刑)等六人相约到西藏自治区芒康县采挖虫草 。 其间 , 扎西某吉提出芒康县其亲戚次某(被害人 , 男 , 殁年61岁)家有个很值钱的“嘎当曲登”(护身符) , 如果挖不到虫草可以去抢 , 阿扎等人均表示同意 。
2009年6月4日12时左右 , 阿扎等六人在芒康县城再次商量后决定当晚前往次某家抢劫 。 当日23时许 , 六人骑乘阿扎和达瓦某仁的两辆摩托车 , 从芒康县城来到次某所在村 , 从附近商店购买了啤酒、饮料、香烟、饼干、打火机等物品 , 在芒贡公路边草坪上稍事休息后 , 敲门进入次某家中 , 后又按照次某建议 , 将摩托车停放在次某的同村亲属土某(被害人 , 男 , 殁年33岁)家 , 并与土某一起回到次某家 。 次某及家人拿出饭食招待 , 双方在一起喝酒聊天 。 次日零时许 , 阿扎等六人趁次某等人不备 , 持藏刀等刀具捅刺、砍击被害人次某、土某及次某的妻子斯某(殁年59岁)、大女儿土某2(殁年25岁)、二女儿白某(时年21岁)及其丈夫江某(殁年19岁)、小女儿洛某(殁年15岁) , 致次某因心脏破裂死亡 , 土某、江某和洛某均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 斯某因颅脑损伤死亡 , 土某2因气血胸死亡 , 致白某重伤 。 阿扎等六人从房间搜得“嘎当曲登”等财物后 , 逃离现场 。
2018年5月19日 , 潜逃多年的阿扎被逮捕 , 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4日以抢劫罪判处阿扎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宣判后 , 阿扎提出上诉 , 西藏自治区高院于2020年3月10日作出二审裁定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并依法报请最高院核准!
2021年2月4日 , 最高院经复核后依法核准西藏自治区高院维持第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阿扎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 。
最高院复核认为 , 被告人阿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伙同他人使用暴力手段劫取被害人财物 , 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 阿扎结伙深夜入户抢劫 , 致6人死亡、1人重伤 , 犯罪情节特别恶劣 , 手段极其残忍 , 社会危害极大 , 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 , 应依法惩处 。 阿扎在共同犯罪中积极参与预谋并提供交通工具 , 作案时持刀砍刺被害人 , 系主犯 , 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 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定罪准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