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一出租车司机男子捡到一手机,与失主约定以100元作为路费


河北石家庄,一出租车司机男子捡到一手机,与失主约定以100元作为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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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一出租车司机男子捡到一手机,与失主约定以100元作为路费


河北石家庄 , 一出租车司机男子捡到一手机 , 与失主约定以100元作为路费 。 见面后 , 女子忽然抢过手机就跑 , 出租车司机追赶摔倒女子朋友的手机 , 并抢回女子手机 。 随后女子报警 。

案发的当天 , 出租车司机宋某(化名)载了两名女子到某目的地 。 下车后宋某发现女子留下一苹果手机 。 过了一阵后 , 失主打来电话问 , 宋某回答是留在他的车上 , 双方经过多次协商 , 约定了以100元作为路费 , 给女子给送过去 。

宋某到达约定的地点 , 与女子见面后 , 谁知女子趁宋某不注意 , 一把抢过宋某手中的苹果手机直接就跑 。 宋某给女子的举动整懵了 , 回过神后马上向女子追赶 , 此时女子的朋友见状 , 掏出手机准备报警 , 宋某见状马上抢过其手机并将其摔倒地上 。 宋某很快就追上了女子 , 并重新抢回了苹果手机 。 事发后 , 警方通过监控找到了出租车司机的车号 , 并迅速将其抓捕 。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 , 应该怎样评定这个事件?
宋某将乘车遗忘的手机捡到 , 是具有代为保管并及时返还的义务 。 案件中 , 如果宋某拒绝归还 , 而苹果手机的价值约为10000 , 属于数额较大 。 因此 , 宋某构成侵占罪 。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 根据《刑法》二百七十条规定 , 构成侵占罪数额较大 , 拒不退还的 ,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而案件中的宋某在接到电话后 , 马上答应归还 , 这是非常正确的行为 。

根据《民法典》319条、314条规定 , 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 , 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 没有合法根据 , 取得不当利益 , 造成他人损失的 , 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在本案中 , 宋某应该将苹果手机转交还失主 , 并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责任 。 并有权利向机主提出100元的赔偿 。 该案中 , 双方口头约定 , 失主给宋某支付100元的路费作为赔偿 。 根据《民法典》469条规定 ,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 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 而这份合同中宋某和失主 ,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 真实的意愿 。 而且这并不违背任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所以 , 这份口头协议是有效的 。

【河北石家庄,一出租车司机男子捡到一手机,与失主约定以100元作为路费】宋某将手机归还 , 而失主却没有支付 , 而是顺势将其抢走 , 这明显是违背了合同约定 。

根据《民法典》577条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在这起案件中 , 宋某有权利向机主提出100元的赔偿 。 所以 , 出租车司机可以不让失主开车 , 属于自助 , 也可以报警求助 , 都是合法的 。

出租车司机有很多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 但他却选择了暴力 。

出租车司机把失主的朋友的手机给砸了 , 这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 。

如被摔坏的手机价值超过5000元 , 按照《刑法》规定 , 宋某的行为应当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 。

如果未超过5000元 , 按照《治安处罚法》 , 该司机将被处以罚款或者拘留 。

出租车司机抢走机主苹果手机的行为 , 涉嫌抢夺罪 。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趁人不备 , 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行为 。

尽管宋某公然抢夺别人的东西 , 而且金额高达10000元 , 但宋某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的故意 , 只是想要100元的报酬 , 因此不能以抢劫罪论处 。

可是偏偏宋某在抢夺手机之后失踪了好几天 , 直到被警方抓住 , 所以 , 他的行为涉嫌抢夺罪 。

根据《刑法》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 , 抢夺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或者多次抢夺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那么宋某可能面临的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金 。

对此有网友表示司机是个好人 , 为了送手机 , 他开车不花钱?女主角的背信弃义 , 简直就是农夫与蛇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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