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康,25岁到超市“诈骗”猪肉时,被当场抓获


浙江永康,25岁到超市“诈骗”猪肉时,被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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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康,25岁到超市“诈骗”猪肉时,被当场抓获】
浙江永康,25岁到超市“诈骗”猪肉时,被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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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康,25岁到超市“诈骗”猪肉时,被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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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康 , 张先生承包了某超市的猪肉档 。 可最近几个月 , 张先生与超市之前的帐对不上 , 平均一天少了有一两百元 , 前后总共差了近万元 。 按理说 , 超市有收银记录 , 不太可能会骗张先生 , 那么问题到底出现在哪里呢?(来源:小强热线)
近日 , 一位年轻男子来买猪肉时 , 买了两块猪肉 , 一块很贵 , 一块很便宜 。 张先生认识这个男子 , 是熟客 , 经常来买猪肉 。 可张先生就是不明白 , 该男子来买猪肉时 , 为什么每次都要分两袋 , 而且每次都一样 , 一块重一点 , 一块轻多的 。
本来张先生还是挺信任该男子的 , 但联想起自己的账总是对不上 。 张先生留个心眼 , 就跟了上去 , 待该男子结账完 , 张先生就询问收银员该男子的猪肉结账金额 。 结果发现 , 该男子结账时 , 却仅以便宜的那块猪肉的价格买单 。
张先生随即查看监控才发现 , 该男子长期购买两块猪肉后 , 就通过将两块猪肉放在一个袋子里 , 并以价格比较低那块猪肉标签买单的方式 , 非法获利 。
张先生得知这一情况后 , 立即报警求助 , 民警赶到现场后 , 将吴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 后据民警调查发现 , 该男子名叫吴某 , 今年25岁 , 曾在超市工作 , 熟悉超市的经营流程 。






那么吴某一次性购买了这么多猪肉 , 有什么用呢?原来 , 吴某辞去超市工作后 , 目前与母亲一起在菜市场经营一家猪肉摊 。 也就是说 , 吴某从超市非法获得猪肉后 , 就拿到其自家经营的猪肉档变卖 , 非法获利 。
目前 , 吴某因涉嫌犯罪 , 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
1、有网友表示 , 吴某挺聪明的 , 可惜没有用到正道上 。
但也有网友认为 , 这种行为并非聪明 , 而是利用了收银员没有认真履行检查的漏洞 , 从而实施的犯罪行为 。 也就是说 , 但凡有一次收银员 , 看一下价格与猪肉的份量 , 就能发现弊端 。
笔者认为 , 但凡有认为自己很聪明 , 别人很“愚蠢”想法的人 , 真正愚蠢的人是自己 。 为什么呢?
就本案而言 , 如果吴先生第一次作案被发现 , 警方就会因其涉案金额 , 尚不构成犯罪 , 而仅处以行政拘留 。 可现在次数多了、涉案的金额大 , 性质就不一样了 。 那你还说吴某是真的“聪明”么?
2、吴某的行为 , 是诈骗罪还是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行为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以上的犯罪行为 。
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方法 , 致使被害人处于错误认知时 , 作出错误处分财产权数额较大以上的行为 。
两罪之间的共同点分别是:行为人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人两年内三次实施过同一种行为 , 可认定为构成犯罪的;非法获利认定为犯罪的标准均是2000元以上数额较大的 。
两罪之间主要区别在于 , 被害人是否自愿主动交付的 。 即盗窃是秘密窃取 , 被害人非主动自愿交付给行为人的;而诈骗是被害人处于错误认知下主动自愿交付的 。
具体到本案中 , 吴某是通过将两袋猪肉放在一起 , 并以价格较低的标签 , 致使收银员处于错误认知时 , 自愿把猪肉交付给吴某的 。 也就是说 , 吴某是通过隐瞒真相的方式 , 骗取收银员主动把猪肉交付给他的 。
刑法规定 , 诈骗他人钱财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数额较大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罚金 。
换而言之 , 由于警方已认定吴某诈骗金额为7000余元 , 因此其将面临3年以下的刑事处罚 。 当然 , 如果其通过能够退赔张先生经济损失的方式 , 并获得谅解的话 , 还是可以获得减少40%以下基准量刑机会的 。
最后 , 无论如何从轻 , 即便是缓刑 , 吴某都必定会被刑事处罚 。 而这个刑事犯罪记录 , 将伴随着其终生 。 虽然年仅25岁的吴某 , 现在可能觉得没什么 , 但笔者提醒大家 , 刑事犯罪的记录 , 绝对不容小觑 , 可以说是影响甚大!因此希望各位引以为戒 , 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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