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艾滋又染毒瘾,5年后发现当年艾滋是误诊

【确诊艾滋又染毒瘾,5年后发现当年艾滋是误诊】

确诊艾滋又染毒瘾,5年后发现当年艾滋是误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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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艾滋又染毒瘾,5年后发现当年艾滋是误诊


“我没有艾滋病 , 疾控中心弄错了!”湖南邵阳 , 一男子到某疾控中心去检查 , 拿到检查结果后 , 他的人生坍塌了 , 直接放弃治疗 , 等待生命的终结 , 后来还染上毒瘾 , 万万没想到 , 5年后重检发现 , 艾滋病结果为阴性 , 之前结果为误诊!
 
刘某表示 , 他是2016年的时候 , 到疾控中心去做的检查 , 检查结果显示 , 其艾滋病结果为阳性 , 拿到检查结果后 , 刘某直接绝望了 , 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刘某没有治疗 , 也放弃了工作 , 过得非常颓废 , 后来还染上了毒瘾 。
 
2019年 , 已经染上毒瘾的刘某到贵州游玩 , 被公安机关抓获 , 并送往戒毒所强制戒毒 , 戒毒所对他进行检查 , 万万没想到 , 艾滋病结果为阴性 , 他没有患艾滋病!

得知诊断结果后 , 刘某的人生再次受到打击 , 艾滋病没了 , 但自己染上了更可怕的毒瘾!
 
几年后 , 刘某走出了戒毒所 , 但现在他 , 已经不确定自己到底有没有患艾滋病了 , 随后 , 刘某到5年前进行检查的疾控中心 , 再次做艾滋病检查 , 结果不出所料 , 他没有患艾滋病 , 此前系疾控中心误诊!
 
刘某找疾控中心索赔未果后 , 一纸诉状 , 将疾控中心告上法庭 , 要求疾控中心赔偿损失 , 后经过多次调解 , 双方达到一致意见 , 疾控中心补偿他10万元 。 注意 , 是补偿 , 不是赔偿!这意味着 , 疾控中心认为他们没有错!
 
1、一个好好的人 , 突然被诊断为艾滋病患者 , 这其中的绝望 , 普通人完全无法想象 。
 
刘某被诊断为艾滋病患者后 , 选择了自暴自弃 , 等着死神前来敲门 , 我相信这也是大多数人的选择 , 可戏剧的 , 等他确定疾控中心是误诊后 。 工作没了 , 人也变得颓废 , 刘某表示 , 30几岁的他 , 身体也已垮掉!
 
2、疾控中心虽然不认为自己有错 , 但两次检测结果摆着 , 总不能说刘某的艾滋病突然自愈了吧?
 
本案属于医疗纠纷 , 民法典第1221条规定 ,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 造成患者损害的 , 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纠纷比较特殊 , 既不是简单的过错责任 , 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过错推定责任 。 这点很关键 , 将直接影响到官司能不能打赢!
 
过错责任是指 , 由受害人证明医院有过错 , 可医疗活动非常专业 , 我们普通人怎么判断 , 医生治疗过程中有没有犯错?总不能说病没治好 , 医生就有问题 , 就应该赔偿吧 。
 
而过错推定责任 , 是指由医院证明 , 自己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规定 , 医疗技术过关 , 不存在过错 , 将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直接划分在医院的头上 。
 
之所以说医疗纠纷比较特殊 , 是因为患者要初步举证医疗活动存在过错 , 但又不用像过错责任一样 , 指出医院错在哪里 , 错误有多严重!
 
本案中 , 刘某先后两次在涉案疾控中心检查 , 疾控中心却诊断出不同的结果 , 艾滋病阳性 , 艾滋病阴性 。 从法律上讲 , 刘某已经完成了初步举证义务 , 接下来由疾控中心证明 , 他们没有过错 , 刘某的艾滋病突然自愈了 。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 ,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 , 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
 
疾控中心若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 根据本条规定 , 负有举证责任的疾控中心 , 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 应赔偿刘某损失 。
 
3、注意 , 刘某被诊断为艾滋病患者后 , 精神受到重大打击 , 身边的亲戚害怕被传染 , 远离了他 , 至于朋友 , 更是躲得不见踪影 。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 ,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 , 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 , 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也就是说 , 刘某除了主张物质赔偿外 , 还可以向疾控中心主张精神损失费 , 要求疾控中心向他赔礼道歉 , 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
 
本案中 , 刘某的诉讼请求有两点 , 第一 , 疾控中心赔偿他各项损失40万余元 , 第二 , 疾控中心在电视台、报纸上宣传他没有得艾滋病并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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