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谎称复婚占前夫75万鱼塘款,又占公公200万征收房,婚不复了( 二 )


没成想她赚了两年钱后回来一看 , 刘志又找了别人 , 假离婚成了真离婚 , 这才有了后面的事 。
那么王慧为何又要撵公公呢?当初她和刘志从征收款里给了刘志妹妹10万元 , 而公公建的一层房子时 , 刘志妹妹出了5万元 , 她认为这笔钱等于将一楼也买下来了 , 三层房子都是自己的 。
可房子宅基地归属于刘福来名下 , 从头到尾就他被坑 , 走法律程序是他唯一的出路 。

刘福来女儿
看得出来 , 王慧可以用贪得无厌四个字来形容了 , 从头到尾 , 她都占了很多便宜 , 但人心不足蛇吞象 , 把仅有的一点儿亲情消磨没 , 岂不是坑自己孩子?
王慧不复婚的理由是刘志在与她离婚期间又找了别的女人 , 这个理由本身就很无理 , 假离婚的主意是你出的 , 不复婚你做的 , 你离婚期间去香港又嫁了别人 , 凭啥不让刘志和别人好?
在我看来 , 王慧当初提出假离婚就是为了假戏真做 , 只不过听说刘志的鱼塘要征收 , 又回来以复婚的名义忽悠前夫 , 刘志果然相信了 , 把75万都给了王慧 , 王慧同意刘志从中拿出10万给他妹妹 , 算是她给前小姑子的钱 。
随后 , 王慧以刘志和别人好了为由 , 又拒绝复婚 , 等于白拿了前夫的75万元 , 如果到此收手 , 想来刘家人看在两个孩子归她抚养的份儿 , 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 可是王慧贪心不足 , 又打起了公公房子的主意 , 以拿10万元买到了一楼为由 , 用天天倒脏水的办法把公公撵走了 。
也许在她看来占了便宜 , 可两个孩子都姓刘 , 将来怎么面对自家人呢?

刘福来无处可去
至于刘志的确缺乏一个男人应有的担当 , 对于前妻的忍让和纵容换来的只有得寸进尺 , 同时还让亲人跟着受伤害 。
刘志的一番操作可谓迷之操作 , 到底是因为真爱前妻而忍让?还是为了孩子而忍让?只有他自己懂 , 但他对如今局面的形成负有难以推卸的责任 。
刘志第一错在于轻信妻子假离婚承诺 , 王慧离婚是为了去香港打工 , 而在那边长期打工的前提是找本地人结婚 , 就凭这一点 , 这种假离婚靠谱吗?刘志能放心吗?
刘志第二错在于轻信妻子说复婚的假话 , 如果王慧真的诚心复婚 , 那就与刘志直接领证去好了 , 为啥非要拿到鱼塘款才复婚?这种毫无感情可言的复婚就是利益交换 , 刘志不但发觉不了其中的蹊跷 , 还把75万鱼塘补偿款都给前妻了 , 傻不傻?
刘志第三错在于与妻子离婚一事并没有告诉父亲 , 导致父亲仍然以为王慧是自己儿媳 , 不但让王慧趁虚而入放心拿走75万赔偿款 , 还被王慧莫名其妙占了房子 。
刘志缺乏一个男人应有的担当 , 所以王慧如此贪得无厌 , 就是太了解前夫软肋了 。

王慧
那么 , 从法律角度说 , 王慧有没有理由再占房子200万征收款?她只能分到一部分 , 全占是不可能的 。
房子的宅基地归属于刘福来 , 这是毋庸置疑的 , 而且一楼房子是在王慧嫁入刘家六年前建好的 , 完全属于刘家 , 和王慧没有一分钱关系 。
至于二楼是刘家父子当初一起建的 , 就算刘志那部分 , 也是他的婚前财产 , 与王慧仍然没有关系 , 王慧真正拥有的是她自己花钱建的三楼 , 最多也就分到200万征收款的三分之一 , 可王慧贪婪就贪婪在200万想全要 , 这是没有道理的 。
刘志与王慧在当初离婚时曾签署协议 , 刘志把房子给了王慧 , 问题在于父亲刘福来根本不知道这件事 , 而二楼是有刘福来的份额的 , 所以刘志与王慧的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 毕竟没有得到刘福来的认可 。
就算王慧在二楼有一部分自己的份额 , 也只能占五分之一 , 不能再多了 。
所以说 , 如果双方真要对簿公堂 , 王慧只怕没有多大胜算 , 本来她占了刘家75万征收款 , 刘家人没有追究已经是天大的便宜了 , 贪婪无度只怕一场空 。

律师解读
结语:
现在问题在于 , 刘家房子是可征收可不征的 , 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 , 就无法征收 , 而刘福来和前儿媳的矛盾 , 让双方无法达成共识 。
当地村干部和调解员一起做双方工作 , 刘福来念在孙子孙女的份上 , 打算做出让步 , 他只需要80万征收款 , 愿意让给王慧120万 。
可王慧根本不打算和前公公沟通这事 , 她想200万全要 , 让双方沟通无法继续下去 。
下一步 , 刘福来很可能要通过法律解决问题了 , 到那时 , 王慧不但无法得逞 , 两个孩子将来又以什么面目对待自家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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