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两人相约自杀,一人死亡,反悔男子是否涉嫌故意杀人?( 二 )



故意杀人罪的基础犯罪结构可以帮助我们区分此罪与彼罪 , 同时故意杀人有可能与其它罪竞合 , 比如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系列罪名 , 包括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罪) 。 就拿放火罪来说 , 假如甲为了报复乙 , 趁着半夜三点全楼层的人睡觉 , 偷偷潜入乙家放火 , 最终造成乙以及周围三户人的死亡结果 。
那么 , 在这起案例中 , 甲对于乙来说确实构成故意杀人罪 , 因为他放火的目的就是想杀死乙 , 其意图属于直接故意 。 但是与此同时 , 他还具有放火罪的间接故意 , 因为他明知纵火有可能会危害其余住户的生命 , 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 但是他却放任了这种结果 。 因此他的行为是放火罪和故意杀人罪的竞合 。

(在学术界放火罪、故意杀人罪的竞合究竟属于哪一种争议较大 , 我国传统观念认为两罪为法条竞合 , 即放火罪包含故意杀人罪 , 如果同时触犯两罪 , 应当以放火罪论处;也有观点认为二者属于想象竞合关系 , 应择一重罪论处 。 本文案例中 , 无论采用哪种学说 , 均应以放火罪对甲定罪量刑 。 )
以上是故意杀人罪的细节讨论 。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 每个人的生命权都弥足珍贵 。 正是因为生命的流逝不可逆 , 所以刑法对故意杀人者给予严惩 。 我们应当热爱自己的生命 , 并对所有的生命抱有敬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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