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提前半年退租,得知不退押金,小伙子不吵不闹( 二 )


 
也就是说 , 这位小伙子因气不过秦女士这种耍无赖的行为 , 直接以牙还牙 , 恶意毁坏人家的房子 , 并且毁坏金额较大 , 已经构成了违法犯罪!接下来 , 他要面临的可就不是一句 , 退租后跟他没有任何关系那么简单了 , 要么协商出钱赔偿秦女士的损失 , 要么就面临牢狱之灾!
 
本来只是一个1000多块钱的房租纠纷 , 可蕞后倒好 , 直接上升到了刑事案件 , 真的是得不偿失啊 。 其实房东和租客应该互相体谅 , 打工人不容易 , 房东应该适当考虑一下租房人的生活水平 , 别把租房合同写得太过苛刻 。 而租房人自己应该自觉爱护房屋内的财产 , 不要恶意损坏 。 这样双方才能互惠互利、和平共处!
 
你们对此事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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