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小舅子欠下12万外债,姐夫拒绝帮他还债后,竟遭老丈人起诉( 二 )



根据我国《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 , 子女在不履行赡养父母的情况下 , 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儿女每月向他们支付赡养费 。 双方如果在赡养方面达成共识的话 , 父母也可以一次性从儿女手中拿走未来的赡养费 , 前提是儿女同意一次性支付 。
首先法律并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有赡养义务 , 同理 , 女婿对岳父岳母也没有赡养义务 , 张父起诉陈某索要赡养费 , 在法理和情理上是没有依据的 。 而适用于张某的条例中 , 张父张母尚未退休 , 每月有固定收入 , 且张某拿出银行卡流水 , 表明自己之前的工资一直交由父母使用 , 因此张某也无需给赡养费 , 张父张母的上诉不成立 。

听到审理结果 , 张父张母仍不死心 , 要求张某按月给予赡养费用 , 仍被法院驳回 。 陈某为了不使妻子难堪 , 也想尽快结束这场闹剧 , 最终表明会给两位老人每年8000元的赡养费 , 至此案件才算终结 。
张父的行为让我们目瞪口呆 , 但实际社会上还有很多这样牺牲女儿成全儿子的家长 , 都说百善孝为先 , 但面对父母的不合理要求 , 我们做子女的也有权利说不;而对于重男轻女的家庭 , 女孩子也要更加爱护自己 , 坚决不做“扶弟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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