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一男子到女网友家中与其见面时,刚洗完澡出来


湖南常德,一男子到女网友家中与其见面时,刚洗完澡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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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一男子到女网友家中与其见面时,刚洗完澡出来


湖南常德 , 一男子到女网友家中与其见面时 , 刚洗完澡出来 , 被两名男子以与其女友存在不正当关系为由 , 要求赔偿3万元 。 过程中 , 男子持刀将女子捅伤致死 。 案发后 , 男子认为其系正当防卫 , 但检方却认为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
32岁男子钱某在网上认识年轻女子仇某后 , 与其互加微信好友 。 热聊几天后 , 仇某声称自己今天休息 , 想让钱某到其家中见面 。
【湖南常德,一男子到女网友家中与其见面时,刚洗完澡出来】
钱某平时经常上网 , 知道很多网友见面 , 会发生“仙人跳”的情况 , 因此其一开始时 , 还有些犹豫 。 但最终还是同意前往 , 为了安全起见 , 钱某还将一把弹簧刀放在外套上 。 钱某乘车来到仇某居住的出租房后 , 两人闲聊了一会 。 过程中 , 仇某有主动行为 , 事后又让钱某先洗澡 。 钱某此时已经完全把来之前的顾虑 , 抛之脑后 , 遂同意了 。 可不曾想 , 钱某洗完澡出来后 , 真如其所想担心的那样 。 出租屋内多了两名男子 , 其中一人还声称自己是仇某的老公 。 并以钱某出轨其妻子为由 , 要求钱某拿3万元解决此事 。

钱某以没那么多钱为由 , 直接拒绝了对方 。 两男子有备而来 , 自然不会那么轻易作罢 , 随后便欲上前殴打钱某 。 钱某见自己一人 , 恐怕力不敌众 。 于是假装同意 , 并声称要去外套上拿手机给对方转钱 。 拿到外套后 , 钱某趁机掏出弹簧刀对着两男子比划 , 刚把外套递给钱某 , 还站在其身边的仇某见状 , 立即上前去抢钱某手上的刀 。 两男子也准备上前抢刀时 , 由于仇某力气有限 , 被钱某一手推开后 , 将刀捅到其胸口位置 。 两男子见势不妙 , 立即逃离现场 。 随后钱某主动报警求助 , 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 而仇某因抢救无效后死亡 。

案发后 , 钱某认为其生命财产正在遭受侵害 , 因此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故不负刑事责任 。 但检方却认为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
1、粗看之下 , 钱某的辩解确实有一定的道理 。 毕竟 , 当时其确实是在一对三的情况下 , 被强行索要钱财 , 即其生命和财产安全 , 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 。
刑法第20条明确规定 , 当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 , 被侵害人有权进行正当防卫 。 且其正当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 不负刑事责任 。
2、但是 , 构成正当防卫还有一个前提条件 , 即防卫行为不能超出明显必要限度 。
所谓不能超出明显必须限度 , 通俗地说 , 就是防卫行为的反击力度不能超出不法侵害的力度 。 就本案而言 , 钱某推开仇某后 , 其在持刀的情况下 , 对方三人在赤手空拳 , 一般是不敢轻易妄动的 。
换而言之 , 钱某当时确实有通过伤害仇某的方式 , 来实现自我防卫的目的 , 故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
刑法第234条规定 , 故意伤害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或致被害人死亡的 ,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致重伤的 , 处3-10年有期徒刑 。
3、本案钱某具有以下几个可从轻或减轻情节:
第一 , 钱某主动报警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 , 可对其从轻处罚;
第二 , 钱某到案后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的情节 , 亦可对其从轻处罚;
第三 , 被害人仇某有重大过错 , 且过错行为与本案的发生 , 具有因果关系 , 故可对钱某减轻处罚 。
注意!这个情节极其重要 。 意思就是说 , 前面两点只是可从轻处罚 , 即只能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础上 , 从轻处罚 , 但不能少于10年 。 但减轻处罚就不一样了 。 减轻可降低一档量刑 , 即钱某可在3-10年考虑量刑 。
据此 , 法院经审理后 , 根据钱某的犯罪情节及其悔罪表现等 , 故对其酌情从轻和减轻处罚 , 故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 判处钱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 。
最后 , 俗话说“色字头上一把刀”!就本案而言 , 钱某在朋知道有危险的情况下 , 却仍然携刀前往 , 确实欠缺考虑 , 希望大家务必要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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